中新社台北7月5日電 台灣媒體(ti) 人周玉蔻、蔡玉真去年9月在電視節目指稱,當時進行中的台北市長選舉(ju) 中國國民黨(dang) 籍參選人蔣萬(wan) 安的父親(qin) 蔣孝嚴(yan) 20多年前一起緋聞的女主角是前選美比賽冠軍(jun) 張淑娟。台北地檢署認定,周、蔡暴露張的個(ge) 人資料,又無法舉(ju) 證所發表言論為(wei) 真,5日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周、蔡二人。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台灣媒體(ti) 報道,張淑娟去年9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周、蔡二人涉加重誹謗等罪。
台北地檢署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明知未掌握具體(ti) 事證,即指張淑娟為(wei) “緋聞案”女主角,不曾向張淑娟本人求證,或對其經曆背景進行適度合理查證。周、蔡二人指稱張淑娟攀附權貴、享有特權等負麵言論,也未舉(ju) 證為(wei) 真,且任意散布張淑娟的姓名、婚姻、照片等個(ge) 人資料,涉案罪證明確。
檢察官認為(wei) ,周玉蔻、蔡玉真頻繁以擠牙膏方式逐步“指定”張淑娟身份、逐步炒熱議題並博取社會(hui) 大眾(zhong) 關(guan) 注,周玉蔻甚至於(yu) 社交媒體(ti) 預告公布“緋聞案”女主角身份,明顯有借此提升節目收視率意圖,蔡玉真也因此獲得節目通告,有為(wei) 自己求不法利益的意圖。
檢察官指出,張淑娟已非公眾(zhong) 人物,個(ge) 人隱私應受到高度保障,無須受到社會(hui) 輿論檢視,更與(yu) 公共利益無關(guan) 聯。周玉蔻、蔡玉真公布張淑娟的個(ge) 人資料,讓其暴露在難以控製、想象的風險中,導致輿論進行人格批判,確實損害張淑娟隱私權、個(ge) 人資訊自主權,因此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周、蔡二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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