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lun) 多10月14日電 (記者 餘(yu) 瑞冬)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10月13日裁定,加政府2019年推動國會(hui) 頒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法》“在很大程度上”違憲。加政府回應表示接受最高法院的裁定。
《環境影響評估法》允許加聯邦政府在處理新的資源項目時,可對其一係列環境和社會(hui) 影響進行評估,以決(jue) 定相關(guan) 項目是否可能對環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其中,一些項目會(hui) 被視為(wei) “指定項目”,須自動接受聯邦政府審查。
加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判決(jue) 書(shu) 中表示,該法規定的程序合憲,但關(guan) 於(yu) “指定項目”的條款是超越國會(hui) 權限的,屬於(yu) 違憲。其所定義(yi) 的“聯邦管轄範圍內(nei) 的影響”與(yu) 聯邦立法管轄權不一致。
判決(jue) 書(shu) 認為(wei) ,環境保護仍是當今最緊迫的挑戰之一。為(wei) 應對此挑戰,國會(hui) 有權製定環境評估計劃,但也有責任在合憲的權力劃分框架內(nei) 行事。同時,國會(hui) 和省級立法機構可本著聯邦製的合作精神,和諧地行使各自在環境領域的權力。
該法於(yu) 2019年8月頒行後,位於(yu) 加拿大內(nei) 陸的能源大省阿爾伯塔省向該省上訴法院申訴該法違憲並在去年獲得法院支持。加聯邦政府遂上訴至最高法院。加拿大絕大多數省份都對該法持反對意見。
加環境與(yu) 氣候變化部部長吉爾博和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維拉尼就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加政府接受法院意見,將收回該法並盡快通過國會(hui) 完善該項立法。
阿爾伯塔、安大略等省份的省長及石油生產(chan) 協會(hui) 等組織回應媒體(ti) 時,對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表示歡迎,稱省級管轄權得到了維護。但也有環保組織對裁決(jue) 表示失望。(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