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 袁秀月)24日,一則關(guan) 於(yu) 工資的新聞登上熱搜。據媒體(ti) 報道,炎女士反映,自己是一家培訓機構的前台,9月份公司薪資改革後,全勤工作1個(ge) 月竟然隻發了257元工資。
這257元工資從(cong) 何而來?工資單顯示,炎女士績效、全勤等各項加起來,應發工資為(wei) 4736元,但是校區正負增長這一項就扣掉了4100元。原來每走一個(ge) 學生,老師就會(hui) 被扣工資。對此,炎女生很委屈,自己也不任課,不教學生舞蹈,學生流失跟她沒關(guan) 係,她做好了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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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調查後認為(wei) ,企業(ye) 可以有自己的獎罰製度,但不能低於(yu)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新鄉(xiang) 為(wei) 2000元/月。目前該公司已接受調查並要求整改。
辛辛苦苦一個(ge) 月,到手隻有257,這讓不少網友感到荒謬,“這不就是逼人走嗎”。還有網友表示:“吃喝交通工具都要錢,這是付費上班了。”還有網友算了一筆賬,再走兩(liang) 個(ge) 學生,這位炎女士還要倒貼給公司錢。
這種“強盜邏輯”看似有理,但卻不合法也不可取。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製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yu)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修改勞動報酬時,需要與(yu) 工會(hui) 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那麽(me) 報道中提到的“在會(hui) 上公示”,是否起到了協商的作用?
企業(ye) 降本增效壓力增大,不僅(jin) 要開源還要節流,薪酬改革可以理解,為(wei) 了企業(ye) 生存發展下去,員工也有相應的心理預期。但是上述這種薪酬改革,說要調動老師積極性,讓老師拿到更多工資,實際上到手隻有257,這不是寒了員工的心嗎?
對於(yu) 這種不講法也不講人情的薪酬改革,必須要說不。企業(ye) 經營有高低,但不能失公平,也不能違背我國《勞動法》按勞分配的原則。企業(ye) 要降本增效,有很多辦法可以用,不能簡單短視地“拍腦袋”,既要算眼前賬,也要算長遠賬。也不能助長這種風氣,避免引發更多的勞動糾紛。勞資雙方本在一條船,和諧相處、妥善解決(jue) 問題才是正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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