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8日,日本政府表示,不會(hui) 就“慰安婦”受害者和遺屬對日索賠案的二審判決(jue) 提出上訴。9日0時是日本政府就該案二審判決(jue) 提出上訴的最後期限。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1月23日裁定,日本政府應向韓國“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每人賠償(chang) 2億(yi) 韓元(約合15.4萬(wan) 美元)。日本外務省當天發表聲明對裁決(jue) 結果表示“遺憾,無法接受”,並召見韓國駐日本大使表示抗議。
據韓聯社報道,2016年12月,李容洙等“慰安婦”受害者和受害者遺屬對日本政府提起訴訟,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chang) 2億(yi) 韓元。2021年4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作為(wei) 主權國家適用國家主權豁免為(wei) 由駁回訴訟。但在2021年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另一起“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賠案做出不同判決(jue) ,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chang) 1億(yi) 韓元。由此,李容洙等原告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韓國官方數據顯示,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期間,有8萬(wan) 至16萬(wan) 名朝鮮半島女性淪為(wei) 日軍(jun) “慰安婦”。(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台記者 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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