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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英民:不應對所有國家實行“一刀切”的能源轉型要求

尹倩芸 龐無忌 發布時間:2023-12-14 09:0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迪拜12月12日電 (尹倩芸 龐無忌)中國氣候變化談判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日前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hui) (COP28)期間接受阿聯酋主流媒體(ti) 《聯邦報》采訪時表示,推動能源轉型應充分尊重不同國家的能力和國情,不應對所有國家實行“一刀切”的轉型要求。

  他指出,針對能源轉型這一複雜係統性工程,必須確保能源安全、能源可及的前提下,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公正低碳能源轉型。

  趙英民指出,從(cong) 全球來看,減緩行動的推進速度和力度取決(jue) 於(yu) 實施手段的到位情況和良好的國際合作環境。當前氣候危機下,關(guan) 鍵是立即行動,特別是兌(dui) 現承諾、切實提供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適應能力。

  他進一步提出,發達國家應在減緩方麵發揮帶頭作用,切實承擔曆史責任,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各自能力和公平等原則,盡快填補2020年前行動差距,並設定早於(yu) 全球時間表的減緩路徑。

  脆弱的發展中國家急需增強應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經濟和非經濟損失的能力。對於(yu) 運行“損失與(yu) 損害”基金的後續工作,趙英民強調三點。首先在資金安排和實施上,發達國家應向基金捐資,支持所有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遭受嚴(yan) 重氣候變化災害的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損害。

  其次,通過提供贈款和優(you) 惠貸款的方式支持損失損害基金,這將有助於(yu) 避免為(wei) 發展中國家增加新的財政負擔,確保發展中國家更好地處理損失損害。

  最後,基金支持範圍應覆蓋各種類型損失損害,包括經濟和非經濟損失,並可發揮撬動其他有關(guan) 資金資源的作用,確保資金的連續性、補充性。

  此外,COP28將完成《巴黎協定》第一次全球盤點。對此,趙英民認為(wei) ,全球在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方麵取得了實質性積極進展,但距離目標仍有差距。(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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