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穀12月20日電 (記者 李映民)泰國內(nei) 政部秘書(shu) 兼發言人黛素麗(li) 20日向媒體(ti) 透露,鑒於(yu) 近期在公共場所發生多宗因攜帶槍支嚴(yan) 重威脅無辜民眾(zhong) 的生命和財產(chan) 安全,同時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的事件,泰國總理府辦公室和內(nei) 政部宣布在未來的一年內(nei) 暫停發放所有槍支許可證。
此禁令自2023年12月20日生效,持續至2024年12月19日。
為(wei) 維護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減少犯罪,泰國總理府辦公室和內(nei) 政部發布命令稱,該命令不適用於(yu) 公務員,或其他被允許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的執勤人員、維持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員,包括軍(jun) 人、警察、政府官員、政府部門及其下屬企業(ye) 的雇員、獲得政府授權的工作人員,以及依法可攜帶和使用武器的人員。
黛素麗(li) 表示,泰國內(nei) 政部還將製定更加嚴(yan) 格的措施以管控有許可證的槍支,避免用於(yu) 威脅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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