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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5條措施加強穩外資工作

發布時間:2022-01-04 16:56:00來源: 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12月30日電 (董兆瑞)為(wei) 進一步提升北京對外開放水平,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加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促進外商投資穩定發展,經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商務局印發《北京市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穩外資工作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25條,持續營造開放、便利的投資環境,保護外商合法權益。

  29日,北京市商務局外資發展處處長吳中南在新聞發布會(hui) 上介紹,《措施》是全鏈條、綜合性的穩外資政策,內(nei) 容全麵、重點突出、針對性強,涵蓋“兩(liang) 區”建設、總部經濟、人才、稅收、外匯等內(nei) 容,有效集成北京開放前沿政策,進一步提升各領域開放政策的知曉度,持續營造開放、便利的投資環境,保護外商合法權益。

  《措施》由七部分構成,共25條:一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3條);二是聚集全球高端優(you) 質資源(3條);三是優(you) 化外商投資企業(ye) 發展環境(4條);四是優(you) 化外商生活服務(4條);五是推動引資與(yu) 引智引才相結合(3條);六是優(you) 化外商投資促進服務(3條);七是強化外商投資企業(ye) 權益保護(5條)。《措施》主要特點體(ti) 現為(wei) “五個(ge) 注重”。

  注重服務外資企業(ye) 的功能提升。吳中南表示,在聚集全球高端優(you) 質資源方麵,北京貫徹落實《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ye) 高質量發展的相關(guan) 規定》及相關(guan) 配套措施,打造更高能級總部經濟;鼓勵外國投資者在北京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各類功能性機構,支持其集聚業(ye) 務、拓展功能,升級為(wei) 亞(ya) 太總部、全球總部。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可以享受資金獎勵及重點人員出入境、貨物通關(guan) 等便利化措施。

  北京還提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開放平台示範引領效應,用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輪支持政策,優(you) 化生產(chan) 要素配置,聚焦國際先進企業(ye) ,鼓勵引導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技術和大健康、機器人和智能製造等主導產(chan) 業(ye) 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集聚發展。

  注重回應外資企業(ye) 關(guan) 切。吳中南稱,在政策製定過程中,北京相關(guan) 部門開展了大量的調研走訪、座談,認真傾(qing) 聽外資企業(ye) 的聲音,對企業(ye) 提出的共性政策訴求,在具體(ti) 措施中給予回應。

  如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製度,落實好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加快推進金融、汽車等領域開放政策在京落地。在特定區域(自貿試驗區)取消應用商店的信息服務業(ye) 務外資股比限製;積極爭(zheng) 取數字經濟、數字貿易領域開放政策在京先行先試。對外資高端製造類大型龍頭企業(ye) ,符合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chan) 業(ye) 目錄的,可以納入北京重大外資項目專(zhuan) 班,給予協調推進。

  注重引資與(yu) 引智引才相結合。吳中南表示,北京推進“落地即辦、未落先辦、全程代辦”人才服務體(ti) 係,構建外籍人才工作服務網絡。改革創新外籍人才工作證件辦理模式,逐步實現簽證證件業(ye) 務全市通辦。優(you) 化外籍人才來京就業(ye) 審批辦事流程,逐步下放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預審環節,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提高服務效率。結合外資企業(ye) 在京投資、納稅、科技創新等情況,根據貢獻額度、轉化效果等,精準提供人才引進支持。

  北京還加大對符合北京發展定位和引進政策的特定行業(ye) 高管人才、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辦理人才引進落戶和工作居住證力度。對北京急需特殊技能專(zhuan) 業(ye) 人才落戶,業(ye) 績、貢獻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製。

  注重優(you) 化外商生活服務。北京市商務局會(hui) 同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市醫療保障局等相關(guan) 部門開展深入調研,專(zhuan) 題研究論證後增加了相關(guan) 具體(ti) 措施,主要有進一步加大優(you) 質教育資源供給,下放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和管理權限;增強醫療保障,包括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提供國際醫療服務、推動商業(ye) 健康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等;擴大在華永久居留身份證和外籍證件的生活場景化應用範圍;為(wei) 高層次人才在京辦事、辦匯、辦證等提供便利;豐(feng) 富國際化消費供給,進一步優(you) 化外商生活便利環境。

  注重優(you) 化外企發展環境和權益保護。吳中南表示,《措施》明確提出製定涉及外商投資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事先征求外商投資企業(ye) 和有關(guan) 商會(hui) 、行業(ye) 協會(hui) 意見,按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各區政府嚴(yan) 格兌(dui) 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ye) 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落實北京市《關(guan) 於(yu) 強化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行動方案》,不斷完善司法和行政執法知識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

  北京各區、各有關(guan) 部門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條件確定、評標標準等方麵,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製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或者投資者國別等,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ye) 公平參與(yu) 政府采購。

  此外,落實《北京市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推動和深化“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重點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等監管方式和手段。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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