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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試!上海法院探索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

發布時間:2022-01-12 15:45:00來源: 人民網-上海頻道

  人民網上海1月8日電 (王文娟、陳鳳)上海市人大常委會(hui) 發布的《上海市浦東(dong) 新區完善市場化法治化企業(ye) 破產(chan) 製度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若幹規定》)已於(yu) 1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7日,上海市浦東(dong) 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dong) 法院)破產(chan) 審判庭正式揭牌成立。

  上海市委常委、浦東(dong) 新區區委書(shu) 記朱芝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hui) 副主任莫負春,上海高院黨(dang) 組書(shu) 記、院長劉曉雲(yun) 共同為(wei) 上海浦東(dong) 法院破產(chan) 審判庭揭牌。

  據悉,上海浦東(dong) 法院破產(chan) 審判庭成立後,將主要審理除金融機構外,企業(ye) 住所地位於(yu) 浦東(dong) 新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lin) 港新片區的強製清算與(yu) 破產(chan) 案件、相關(guan) 執行轉破產(chan) 案件及衍生訴訟案件。

  上海市委常委、浦東(dong) 新區區委書(shu) 記朱芝鬆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浦東(dong) 新區充分發揮法治在優(you) 化營商環境中的引領作用,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建設走在全市全國前列,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各方麵的大力支持。未來,浦東(dong) 新區將全力支持浦東(dong) 法院配齊配強審判人員,在破產(chan) 審判機製、審判方法上積極探索,創新符合司法規律、利於(yu) 優(you) 化市場、便民利民的有效舉(ju) 措,著力構建切實有效的常態化企業(ye) 破產(chan) 府院協調機製,合理破解影響企業(ye) 破產(chan) 辦理效率和效果的各類問題,為(wei) 規範市場主體(ti) 救助與(yu) 退出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浦東(dong) 經驗”。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hui) 副主任莫負春強調,製定實施《完善市場化法治化企業(ye) 破產(chan) 製度若幹規定》是上海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和依法推進破產(chan) 製度改革創新的一件大事,有利於(yu) 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以高質量立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有利於(yu) 支持保障上海法院在破產(chan) 審判方麵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為(wei) 完善上海和國家破產(chan) 法治積累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全市法院,尤其是浦東(dong) 新區法院要以成立破產(chan) 審判庭為(wei) 契機,進一步抓好法規的全麵實施,切實提高法規的製度成效,切實打破“破產(chan) 難”的製度瓶頸,推進全麵提高上海破產(chan) 法治水平。

  上海高院黨(dang) 組書(shu) 記、院長劉曉雲(yun) 表示,大力推進破產(chan) 製度改革創新,更好發揮破產(chan) 審判的職能作用,對於(yu) 浦東(dong) 和上海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全市法院特別是上海浦東(dong) 法院要以設立破產(chan) 審判庭為(wei) 契機,樹立新理念,著力提升做好破產(chan) 審判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探索新機製,著力提升破產(chan) 審判體(ti) 係的現代化水平,打造新高地,著力鍛造一支高水平的破產(chan) 審判隊伍,努力開創破產(chan) 審判服務保障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新局麵。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主任閻銳介紹,《若幹規定》是一部深入貫徹浦東(dong) 高水平改革開放的要求,健全優(you) 勝劣汰的市場競爭(zheng) 機製,保障營商環境持續優(you) 化的重要法規。經過前期廣泛調研,上海市人大常委會(hui) 在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相關(guan) 授權後,會(hui) 同上海高院、浦東(dong) 新區等方麵研究謀劃在企業(ye) 破產(chan) 領域開展浦東(dong) 新區法規製定工作,依托浦東(dong) 經濟活躍、市場發達、人才聚集等優(you) 勢,聚焦重點問題,助推破產(chan) 審判專(zhuan) 業(ye) 化建設,更好發揮政府及其相關(guan) 部門的重要作用,進一步補齊市場主體(ti) 救治和退出機製的短板。

  製定《若幹規定》,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浦東(dong) 打造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重要內(nei) 容。總體(ti) 來看,《若幹規定》的創新亮點可以歸納為(wei) “五個(ge) 率先”:一是率先建立健全行政、司法、市場整體(ti) 推進的格局;二是率先全麵打造支持重整和解的全流程製度鏈條;三是率先提出破解破產(chan) 財產(chan) 查控、解封、處置難題的完整方案;四是率先推動將破產(chan) 信息公示和信用修複納入“一網通辦”;五是率先探索支持、保障和規範管理人履職的創新機製。

  為(wei) 更好貫徹實施《若幹規定》,上海法院從(cong) 管轄調整、機構設置、製度配套、技術支持等多方麵作了充分的準備工作。

  上海高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吳金水介紹,《若幹規定》聚焦當前破產(chan) 實踐中麵臨(lin) 的瓶頸難題,提出了許多具有創新性、突破性的製度安排,為(wei) 確保新製度的可操作性,上海高院已開始落實一係列的配套製度和機製安排,如修訂《關(guan) 於(yu) 簡化程序加快推進破產(chan) 案件審理的辦案指引》,將《若幹規定》中有關(guan) 小型企業(ye) 適用簡易程序的量化標準,以及簡易重整程序中可以簡化程序的具體(ti) 內(nei) 容納入其中,進一步提高破產(chan) 案件的辦理效率;啟動本市破產(chan) 管理人擴容和分級工作,擴容後,破產(chan) 管理人的數量將大幅增加,還將允許外省市優(you) 秀管理人以及自然人管理人參與(yu) 本市破產(chan) 案件,為(wei) 充實辦理破產(chan) 的管理人工作力量提供保證。

  浦東(dong) 新區作為(wei) 《若幹規定》實施的主戰場,承擔著率先探索更加符合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的破產(chan) 法律製度體(ti) 係的重任。上海浦東(dong) 法院黨(dang) 組書(shu) 記、代理院長朱丹表示,為(wei) 確保破產(chan) 審判工作順利開局,上海浦東(dong) 法院專(zhuan) 門成立了破產(chan) 審判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從(cong) 人員、場所、機製等方麵紮實推進各項籌備工作。下一步,上海浦東(dong) 法院將繼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業(ye) 務學習(xi) 、加強機製建設、加強府院協調,著力於(yu) 《若幹規定》各項創新機製的先行先試,切實承擔起改革賦予的使命,盡快形成破產(chan) 審判可複製可推廣的“浦東(dong) 模式”,為(wei) 浦東(dong) 新區持續優(you) 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wei) 我國破產(chan) 審判製度的改革發展完善作出積極貢獻。

  浦東(dong) 新區發改委黨(dang) 組成員、副主任劉宇認為(wei) ,建立府院協調機製是推動《若幹規定》順利施行的重要支撐,是持續優(you) 化浦東(dong) 新區營商環境、推動建立健全優(you) 勝劣汰的市場機製的重要保障,有利於(yu) 深入貫徹高水平改革開放戰略,率先形成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的企業(ye) 破產(chan) 退出製度創新體(ti) 係。目前,浦東(dong) 新區府院協調機製已經建立,下一步,浦東(dong) 新區政府將積極推動府院協調機製充分發揮作用,保障破產(chan) 程序快捷啟動、快速辦理、有序推進,及時解決(jue) 企業(ye) 破產(chan) 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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