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山西省出台律師與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負麵清單

發布時間:2022-02-17 15:16:00來源: 山西日報

  律師不得請托法官、檢察官為(wei) 案件說情打招呼或者聯係案件承辦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與(yu) 法官、檢察官的親(qin) 朋、好友、同學、師生、曾經同事等特殊關(guan) 係,幹涉、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辦理……2月15日,記者獲悉,省司法廳製定出台了《山西省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負麵清單》(以下簡稱《負麵清單》),以“負麵清單”形式劃定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的“禁行區”。

  據介紹,為(wei) 築牢防止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不正當接觸交往的“防火牆”,構建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親(qin) ”“清”關(guan) 係的法律職業(ye) 共同體(ti) ,省司法廳逐項梳理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不正當接觸交往的具體(ti) 情形,認真分析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中暴露出來的製度短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yu) 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製度機製的意見》,將其中關(guan) 於(yu) 嚴(yan) 禁法官、檢察官與(yu) 律師接觸交往的七個(ge) 方麵要求,延伸細化為(wei) 律師不得與(yu) 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的28種具體(ti) 情形,對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的高頻行為(wei) 、重點領域、關(guan) 鍵環節作出明確禁止性規定。比如,圍繞利益輸送,《負麵清單》不僅(jin) 規定律師不得向法官、檢察官贈送禮金、禮品、消費卡、獎品、獎金、有價(jia) 證券、微信紅包等財物,安排法官、檢察官參加健身、娛樂(le) 、外出旅遊等活動,出資為(wei) 法官、檢察官及其近親(qin) 屬裝修房屋、支付、報銷其他各種費用,還明確律師不得利用承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或者其近親(qin) 屬舉(ju) 辦婚喪(sang) 喜慶事宜等時機,向其饋贈錢物,或是出借款項、房屋、交通工具等。

  省司法廳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負麵清單》從(cong) 嚴(yan) 規範了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及其特定關(guan) 係人的日常接觸交往行為(wei) ,為(wei) 強化律師執業(ye) 監督提供了新遵循,是省司法廳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ye) 監督製度建設、營造良好執業(ye) 風氣和執業(ye) 環境的重要一環,對構建律師與(yu) 法官、檢察官正常職業(ye) 交往關(guan) 係、強化律師執業(ye) 監管、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必將起到積極的正向引導作用。(記者楊文)

(責編: 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