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發布10件涉水典型案例
在第三十屆“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屆“中國水周”來臨(lin) 之際,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河長製辦公室、山西黃河河務局聯合發布了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助推盂縣龍華口水庫工程項目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0件涉水典型案例,示範引領涉水案件辦理工作,主動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宣傳(chuan) 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理念,強化全民惜水愛水節水護水意識,營造全社會(hui) 關(guan) 心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的良好氛圍。
據悉,這批典型案例突出了“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製,在涉水問題線索發現、案件辦理、具體(ti) 問題解決(jue) 、長效機製建設等方麵,檢察機關(guan) 與(yu) 行政機關(guan) 強化協同配合,推進涉水問題標本兼治,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效果。如,孝義(yi) 市檢察院在“河湖長+檢察長”共同巡河中,發現孝河汙染問題線索後立案辦理,推動清理了河道淤泥,保障了河道暢通。榆社縣檢察院在行為(wei) 人不主動賠償(chang) 和修複的情況下,與(yu) 水務部門共同分析研判,並建議行政機關(guan) 先行修複被破壞的河道,確保汛期行洪安全;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行為(wei) 人的刑事責任和國家礦產(chan) 資源損失及河道治理費用85.5萬(wan) 元。
據了解,山西檢察機關(guan) 、省河長製辦公室、山西黃河河務局將深化“河湖長+檢察長”機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盯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治理,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麗(li) 河湖、幸福河湖”,力促山西綠色崛起,為(wei) 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記者鄧偉(wei) 強)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