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來了
人民網濟南3月29日電(劉祺)29日上午,山東(dong) 省政府新聞辦舉(ju) 辦新聞發布會(hui) ,解讀《山東(dong) 省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山東(dong) 省應急管理廳黨(dang) 委委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高建軍(jun) 介紹,《山東(dong) 省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22年2月15日省政府第145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高建軍(jun) 表示,建立健全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紮實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是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的現實需要和有效途徑。
隨著新技術、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不斷湧現,傳(chuan) 統風險和新型生產(chan) 經營方式帶來的新風險並存,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需要更細化、更具體(ti) 的應對事故隱患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現行的《山東(dong) 省重大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已經滿足不了實際工作的需要。
近年來,山東(dong)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ti) 係建設,視隱患為(wei) 事故,采取了一係列創新舉(ju) 措提高雙重預防體(ti) 係建設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實現了安全生產(chan) 關(guan) 口前移,有效防範和遏製了各類生產(chan) 安全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需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經驗成果加以固化。
《辦法》的實施,將有效破解事故隱患“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老大難問題,實現關(guan) 口前移、源頭治理。生產(chan) 經營單位作為(wei) 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ti) ,要認真貫徹落實《辦法》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嚴(yan) 格落實從(cong) 主要負責人到一般從(cong) 業(ye) 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加強對工藝係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ye) 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麵的實時監控和日常排查,組織開展定期排查和專(zhuan) 項排查,完善安全防範措施,健全信息檔案和台賬,采取技術和管理手段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要嚴(yan) 格落實安全生產(chan) 緊急避險規定,在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命財產(chan) 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采取停產(chan) 、撤人等措施並向當地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報告。生產(chan) 經營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委會(hui) 辦公室,並可直報省政府安委會(hui) 辦公室。
高建軍(jun) 強調,各級各有關(guan) 部門要把《辦法》貫徹落實納入日常監管的重要內(nei) 容,與(yu) 安全生產(chan) 診斷、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專(zhuan) 項督導等重點工作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堅持嚴(yan) 管重罰,對查處的生產(chan) 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報告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未組織開展定期排查或者專(zhuan) 項排查、未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檔案等違法行為(wei) ,嚴(yan) 格落實處罰措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鼓勵生產(chan) 經營單位從(cong) 業(ye) 人員舉(ju) 報事故隱患,倒逼生產(chan) 經營單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ti) 責任。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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