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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亂發宣傳單 換得一頓法律“大餐”

發布時間:2022-05-29 10:09:00來源: 人民網-廣西頻道

  廣西柳州市一家中介公司為(wei) 拓展業(ye) 務渠道,向路邊停放的汽車上投放宣傳(chuan) 廣告,但隻投放了4張,就被柳州市城中區城管執法部門查處。近日,執法人員接到一條智慧城管平台轉發的投訴,反映有人在瑞康路上向路邊停放的車輛投送宣傳(chuan) 廣告。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發現,該處停放的4輛小汽車的擋風玻璃或是車門把手上被人投放有宣傳(chuan) 廣告。由於(yu) 當事人已經離開現場,執法人員根據宣傳(chuan) 廣告上的電話號碼聯係上當事人,通知他們(men) 到城管執法部門接受調查,並責令其清理亂(luan) 張貼的小廣告。

  當事人朱某到城管部門接受調查。朱某表示,他是一家中介公司的負責人,平時他們(men) 是通過網絡平台投送廣告,但網絡平台投送廣告費用較高,效果也不明顯,便想開發新的廣告渠道。此前,他的車上曾被人投送過廣告,受此啟發,他於(yu) 是也印製了一批宣傳(chuan) 單,上街派發。但因為(wei) 近段時間一直下雨,所以派發的宣傳(chuan) 單並不多,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wei) 已經違反了城市管理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

  “未經同意向停放在路麵的車輛上投送廣告,最高可以處罰30000元罰款。”在柳州市城中區城管執法局市容科辦公室,執法人員向朱某宣傳(chuan) 了相關(guan) 的法律規定,並進行了批評教育。了解到相關(guan) 的法律條文後,朱某所要麵臨(lin) 的法律後果都十分吃驚,對自己的違法行為(wei) 感到非常後悔。

  由於(yu) 朱某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符合《柳州市城市管理執法領域行政違法行為(wei) 免罰清單(第二批)》文件中的免罰條件,執法人員沒有對其進行處罰,而是要求他抄寫(xie) 了相關(guan) 的法律條文,“惡補”法律知識,並寫(xie) 下保證書(shu) ,保證以後不再有類似違法行為(wei) 。(鄧湖廣)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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