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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啟動“公證+不動產登記”業務協辦工作機製

發布時間:2022-06-17 15:31:00來源: 山西日報

  今後,公證機構與(yu) 不動產(chan) 登記部門將建立協同工作機製。同時辦理公證和不動產(chan) 登記的群眾(zhong) ,將由“多窗口跑”變為(wei) “最多跑一次”。6月16日,記者獲悉,為(wei)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ou) 化營商環境,實現更高水平的便民利企,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公證+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協同辦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證機構與(yu) 不動產(chan) 登記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製、優(you) 化辦事服務流程、加強信息技術支撐,實現公證和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協同辦理,即:“一次申請、一套材料、內(nei) 部聯辦、結果共享”。

  《通知》要求,從(cong) 今年10月份起,人民群眾(zhong) 因辦理不動產(chan) 買(mai) 賣、互換、繼承、接受遺贈、贈與(yu) 、析產(chan) 等登記業(ye) 務,或對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辦理自然人間委托代理時,需對辦理事項進行公證的,可以在公證機構申請公證的同時,同步提交不動產(chan) 登記申請材料,由公證機構向不動產(chan) 登記機構代為(wei) 提交申請信息。讓群眾(zhong) 隻跑一次即可拿到一書(shu) (公證書(shu) )一證(房產(chan) 證),把兩(liang) 件事辦成“一件事”。

  《通知》明確,公證機構受理協辦業(ye) 務時,應當一次性收齊公證和不動產(chan) 登記申請材料,驗證申請人身份,對申請人進行詢問,按要求製作不動產(chan) 登記申請書(shu) 、詢問筆錄等,不動產(chan) 登記部門應將該資料視同為(wei) 登記窗口收取。通過精簡、再造、整合審批服務流程,使群眾(zhong) 辦證更加簡便、快捷。

  《通知》指出,公證機構和不動產(chan) 登記機構應當積極推動跨部門信息數據共享,要求有條件的公證機構對接使用省自然資源廳“互聯網+不動產(chan) 登記”中介端開展線上業(ye) 務協同辦理,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持續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記者楊文)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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