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光盤”消費者可獲返現打折等獎勵
原標題:山東(dong) :“光盤”消費者可獲返現打折等獎勵
保障食品安全,既要重視食品生產(chan) ,也要堅決(jue) 反對食品浪費。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六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山東(dong) 省反食品浪費規定》,明確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誤導、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且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
《規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對食品浪費情況的監測、調查、統計、分析和評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反食品浪費檢查;同時,明確發展改革、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精神文明建設部門的具體(ti) 職責。
“反食品浪費取得實效,需要引導公眾(zhong) 樹立正確飲食消費觀。”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副主任石曉介紹,《規定》將每年世界糧食日所在周定為(wei) 全省反食品浪費宣傳(chuan) 周;規定機關(guan) 、人民團體(ti) 、社會(hui) 組織、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應當加強反食品浪費宣傳(chuan) 教育和科學普及,增強公眾(zhong) 反食品浪費意識;規定新聞媒體(ti) 應當加強反食品浪費輿論監督和公益宣傳(chuan) ,引導公眾(zhong) 樹立正確飲食消費觀念。
突出問題導向,《規定》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的標識,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為(wei) 消費者按需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不同規格的選擇;為(wei) 消費者提供環保衛生的打包服務。不得誤導、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誤導、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設置最低消費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參與(yu) “光盤行動”的消費者,可以通過返現、打折、積分、停車優(you) 惠等多種方式給予獎勵。
單位食堂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節約食品、杜絕浪費的標識。鼓勵單位食堂實施就餐動態管理,實現按需製作;根據條件實行自選點餐、計量收費。單位或者單位食堂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明顯食品浪費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情節嚴(yan) 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
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按照健康節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飯菜數量,原則上安排自助餐;不具備自助餐條件的,可以安排簡餐或者份餐。公務活動用餐承辦方在公務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明顯食品浪費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增強社會(hui) 共治,構建全鏈條的反食品浪費機製,《規定》引導個(ge) 人外出用餐合理點餐、適量取餐,鼓勵打包剩餐;規定糧食和其他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生產(chan) 經營者應當加強全鏈條節約減損工作,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提高食品綜合利用率,降低損失損耗;要求食品、餐飲等行業(ye) 商會(hui) 、協會(hui) 加強自律,引導會(hui) 員自覺開展反食品浪費活動。”石曉說。
《規定》還提出,禁止製作、發布、傳(chuan) 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誘導食品浪費。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發現用戶有前款禁止行為(wei) 的,應當立即停止傳(chuan) 輸相關(guan) 信息;情節嚴(yan) 重的,應當停止提供信息服務。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製作、發布、傳(chuan) 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的,由廣播電視、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yan) 重的,處三萬(wan) 元以上十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guan) 業(ye) 務、停業(ye) 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費舉(ju) 報製度,並向社會(hui) 公開舉(ju) 報電話或者舉(ju) 報平台。任何單位和個(ge) 人發現食品生產(chan) 經營者等有食品浪費行為(wei) 的,有權進行舉(ju) 報。接到舉(ju) 報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並對核查屬實的給予適當獎勵。(趙君 實習(xi) 生 鄭諾)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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