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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

發布時間:2022-08-11 11:13:00來源: 河北日報

  促進當地群眾(zhong) 就業(ye) 增收

  河北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

  日前,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製定出台了《關(guan) 於(yu) 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 促進當地群眾(zhong) 就業(ye) 增收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擴大以工代賑投資規模,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通過組織當地群眾(zhong) 特別是農(nong) 民工、脫貧人口等參與(yu) 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實現就業(ye) 增收。

  實施方案明確,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符合進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應用盡用、能用盡用”的原則,盡可能多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幫助當地特別是縣域內(nei) 群眾(zhong) 就近務工。

  實施方案提出,在交通、水利、能源、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城鎮建設、教育衛生文化體(ti) 育旅遊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災後恢複重建、鄉(xiang) 村振興(xing) 等領域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實施方案分部門、分領域對此進行了深化細化,明確了省直有關(guan) 部門在各領域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的責任分工。省發展改革部門研究製定各領域重點工程項目中能夠實施以工代賑的建設任務和用工環節指導目錄,省直相關(guan) 部門分領域逐年提出以工代賑年度重點項目清單並指導各地建立本地適用以工代賑的項目清單,實行動態管理。

  實施方案突出了“賑”的政策初衷,明確提出要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的項目向所在地縣域內(nei) 務工群眾(zhong) 發放勞務報酬額度,原則上應不低於(yu) 適用於(yu) 以工代賑用工環節勞務支出總額的30%。

  以縣域為(wei) 主組織動員當地群眾(zhong) 參與(yu) 務工。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要與(yu) 業(ye) 主單位、施工單位建立勞務溝通協調機製,簽訂勞務用工協議,組織動員當地群眾(zhong) 特別是農(nong) 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和就業(ye) 困難群體(ti) 等參與(yu) 務工,優(you) 先吸納返鄉(xiang) 農(nong) 民工、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當地務工人員“應培盡培”。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勞動力就業(ye) 意願和重點工程項目用工需求,聯合施工單位多措並舉(ju) ,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chan) 培訓。

  實施方案對各級加大以工代賑資金投入提出了要求。從(cong) 2023年起,省級每年安排省預算內(nei) 農(nong) 業(ye) 基本建設投資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優(you) 先支持省定脫貧縣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

  實施方案還對加強以工代賑規範管理、項目建設環節壓緊壓實各方責任、開展工作成效評價(jia) 、加強政策解讀和典型推廣等工作提出了具體(ti) 要求。(記者馮(feng) 陽 通訊員穀偉(wei) 光)

(責編: 李文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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