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列入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用地
人民網南京11月18日電 (李靜曄)土壤環境質量事關(guan) 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乃至居住安全,事關(guan) 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江蘇省深入打好淨土保衛戰實施方案》明確,居民區、學校、幼兒(er) 園、醫院、養(yang) 老院、療養(yang) 院等項目選址時,應重點調查、評價(jia) 分析項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環境狀況是否滿足項目用地需求。
《方案》明確,江蘇將從(cong) 加強農(nong) 用地土壤汙染源頭防控、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汙染源頭預防、加強耕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嚴(yan) 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加強地下水汙染防治、開展土壤和地下水汙染防治試點示範、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等10個(ge) 方麵入手,突出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切實解決(jue) 一批土壤突出環境問題,保障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
在具體(ti) 舉(ju) 措上,江蘇省將加強農(nong) 業(ye) 投入品使用管理,試點開展化肥農(nong) 藥實名製購買(mai) 、定額製使用,持續推進化肥農(nong) 藥減量增效;加強敏感用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jia) ,居民區、學校、幼兒(er) 園、醫院、養(yang) 老院、療養(yang) 院等項目選址時,應重點調查、評價(jia) 分析項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環境狀況是否滿足項目用地需求;嚴(yan) 格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wei) 住宅、公共管理與(yu) 公共服務用地,不得辦理相關(guan) 用地審批手續;督促從(cong) 事廢舊電器、電子產(chan) 品、電池、輪胎、塑料等處置利用以及廢舊車船拆解的單位和個(ge) 人,在生產(chan) 經營活動中采取預防土壤汙染的措施。
《方案》提出,力爭(zheng) 到2025年,江蘇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ti) 保持穩定,土壤汙染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環境質量國考點位水質達到國家考核目標。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