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樂檢察:守護萬鳥遷飛的驛站
今年9月,位於(yu) 福建省福州市長樂(le) 區的“福建閩江河口濕地”成為(wei) 我國世界遺產(chan) 預備項目。“作為(wei) 東(dong) 亞(ya) -澳大利亞(ya) 候鳥遷徙通道上的中間驛站,水鳥的越冬地和燕鷗類重要繁殖區,這裏常年分布的越冬水鳥超過5萬(wan) 隻。為(wei) 守護這個(ge) 萬(wan) 鳥遷飛的驛站,檢察機關(guan) 幫助我們(men) 解決(jue) 了影響濕地生態的曆史遺留問題。”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負責人說。
一年前,閩江河口濕地內(nei) 有個(ge) 600多平方米的違規養(yang) 鴨場,監管部門多次勸導,但涉事人始終不肯拆除。長樂(le) 區檢察院了解到,養(yang) 鴨場是當地村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平衡群眾(zhong) 生活訴求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guan) 係,是解決(jue) 問題的關(guan) 鍵。該院組織相關(guan) 監管部門共商解決(jue) 方案,既妥善安置了困難村民,又順利拆除了存在多年的違章建築。
為(wei) 動態掌握河湖水質信息,及時防治汙染,該院與(yu) 區河長辦建立協作機製,把保護“海洋藍”作為(wei) 抓實黨(dang) 建、做強黨(dang) 建工作的重要內(nei) 容,有效解決(jue) 了違法排汙、侵占河道等問題,這些經驗做法,在最高檢召開的“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zhuan) 項監督活動總結電視電話會(hui) 議上進行交流推廣。
“我們(men) 將按照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對推進美麗(li) 中國建設作出的新部署,用好‘專(zhuan) 業(ye) 化法律監督+恢複性司法實踐+社會(hui) 化綜合治理’福建生態檢察模式和‘訴前圓桌會(hui) 議’機製,以最少司法投入,取得最佳辦案效果。”該院檢察長林施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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