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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通報13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南通一公司上榜三樣產品

發布時間:2022-12-21 09:24: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12月20日電 20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近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通告。本次共抽檢575批次產(chan) 品,發現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13批次,包括宿遷市沭陽縣沭城大同小吃部銷售的油條、標稱宜興(xing) 市怡竹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飲用天然水、揚州市邗江區小波水產(chan) 經營部銷售的羅氏蝦等。

  據通報,此次抽檢的產(chan) 品,涉及糕點、水產(chan) 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guan) 製品、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飲料、肉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及乳製品等食品。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質量指標問題、農(nong) 獸(shou) 藥殘留問題等。

  具體(ti) 情況通告如下:

  一、鎮江市丹徒區上黨(dang) 鄭優(you) 鮮超市銷售的豇豆,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揚州市產(chan) 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淮安市淮陰區荷塘月超市銷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安徽國泰眾(zhong) 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標稱宜興(xing) 市怡竹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飲用天然水(生產(chan) 日期:2022-08-20),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wei) 蘇州市產(chan) 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複檢機構為(wei)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標稱宜興(xing) 市怡竹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飲用天然水(生產(chan) 日期:2022-08-24),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wei) 蘇州市產(chan) 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複檢機構為(wei)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常州金壇大統華購物廣場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南翔農(nong) 業(ye) 發展科技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蘇式百果月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wei) 江蘇省產(chan) 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wei)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揚州市邗江區小波水產(chan) 經營部銷售的羅氏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鹽城新優(you) 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無錫市佐滋食品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生產(chan) 的北海道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國家輕工業(ye) 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八、南京仙林金鷹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學津路湖濱天地廣場銷售的標稱江蘇圓美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chan) 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九、利群商業(ye) 集團華東(dong) 商貿有限公司江蘇灌雲(yun) 店銷售的標稱阜寧縣阜可糕點廠生產(chan) 的“阜可牌”阜寧大糕(熟粉類冷加工糕點),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寶應縣有機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十、宿遷市沭陽縣沭城大同小吃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十一、南通市利群商業(ye) 集團華東(dong) 商貿啟東(dong) 有限公司銷售的一級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安徽國泰眾(zhong) 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二、南通市利群商業(ye) 集團華東(dong) 商貿啟東(dong) 有限公司銷售的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安徽國泰眾(zhong) 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三、南通市利群商業(ye) 集團華東(dong) 商貿啟東(dong) 有限公司銷售的黑芝麻,酸價(jia) (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wei) 安徽國泰眾(zhong) 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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