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陝西省委第一輪巡視完成反饋
本報訊 (記者 王佳偉(wei) )根據省委部署,十四屆省委第一輪巡視向26個(ge) 國家和省級鄉(xiang) 村振興(xing) 重點幫扶縣(市、區)黨(dang) 委反饋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輪巡視反饋實行集中反饋和“一對一”反饋相結合。2022年12月21日,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十四屆省委第一輪巡視集中反饋會(hui) 議,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傳(chuan) 達省委書(shu) 記專(zhuan) 題會(hui) 議精神,通報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對抓好巡視整改進行部署。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1日,13個(ge) 省委巡視組采取視頻會(hui) 議形式,分別向26個(ge) 被巡視縣(市、區)黨(dang) 委進行了“一對一”反饋。
按照省委巡視工作部署,省委巡視辦有關(guan) 負責同誌向被巡視縣(市、區)黨(dang) 委領導班子傳(chuan) 達了趙一德同誌在省委書(shu) 記專(zhuan) 題會(hui) 議聽取十四屆省委第一輪巡視情況綜合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和十四屆省委第一輪巡視集中反饋會(hui) 議精神,省委各巡視組組長反饋了巡視情況,被巡視縣(市、區)黨(dang) 委書(shu) 記作表態發言,所在市相關(guan) 市級領導出席會(hui) 議。
反饋指出,上次省委巡視以來,被巡視縣(市、區)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的建設、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得到加強,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的自覺性堅定性不斷增強,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高質量發展的理解把握逐步深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ang) 村振興(xing) 有效銜接取得積極進展。
反饋也指出了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有的結合實際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夠到位,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有的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高質量發展措施不夠有力,縣域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民生保障和社會(hui) 建設、重點領域風險防控等方麵還存在短板;有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還有薄弱環節,全麵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有待加強;有的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政治責任不夠到位,將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融入日常工作不夠;有的落實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不夠到位,領導班子建設、選人用人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還有弱項;有的落實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不夠到位,整改成效有待提升。
反饋強調,巡視整改既是政治責任,也是政治任務。被巡視縣(市、區)黨(dang) 委要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巡視工作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準確把握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責任要求和方法路徑,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巡視整改任務。要把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擺在首位,深刻把握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和重大原則,從(cong) 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抓起、從(cong) 履行黨(dang) 的領導職能責任改起,以實際行動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要將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融入班子隊伍建設,以巡視整改為(wei) 契機,推動縣域經濟社會(hui) 發展各項工作全麵進步、整體(ti) 提升,為(wei) 譜寫(xie) 陝西高質量發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貢獻。
反饋要求,要加強貫通融合,增強整改監督工作合力。紀檢監察機關(guan) 要加強整改日常監督,盯住領導班子和關(guan) 鍵少數,盯住重點問題,主動監督、靠前監督、精準監督,推動提升整改成效。組織部門要統籌督促選人用人專(zhuan) 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把解決(jue) 巡視發現的問題與(yu) 加強班子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與(yu) 幹部考核評價(jia) 使用結合起來,將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作為(wei) 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宣傳(chuan) 部門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專(zhuan) 項檢查整改情況的監督,集中整治意識形態領域突出問題。巡視辦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匯總分析。各設區市黨(dang) 委要結合日常工作,加強對相關(guan) 縣(市、區)整改工作的指導督促和監督檢查。
據了解,省委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guan) 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等有關(guan) 方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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