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公布 山西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增至1100餘處
人民網太原2月8日電(段思齊)近日,山西省文物局下發通知,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463處,可移動革命文物8289件/套。至此,加上第一批,列入山西省革命文物名錄的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共1150處,可移動革命文物12767件/套。
此次名錄公布範圍主要涵括與(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相關(guan) 的史跡、實物和紀念設施,與(yu) 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爭(zheng) 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戰爭(zheng) )相關(guan) 的史跡、實物和紀念設施,與(yu) 近代以來著名民主黨(dang) 派和無黨(dang) 派愛國人士相關(guan) 的史跡、實物和紀念設施。
據悉,為(wei) 深入推進山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根據《中央宣傳(chuan) 部國家文物局關(guan) 於(yu) 持續開展革命文物名錄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發【2022】13號)要求,山西省文物局在各市文物部門和相關(guan) 收藏單位申報、專(zhuan) 家審核認定、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山西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名錄包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463處,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52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40處,尚未核定公布為(wei) 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251處。可移動革命文物8289件/套,其中一級文物20件/套,二級文物10件/套,三級文物102件/套,一般文物3150件/套,未定級文物5007件/套。
在本次公布的463處不可移動革命文物中,太原市7處、大同市11處、朔州市1處、忻州市33處、晉中市60處、陽泉市6處、呂梁市73處、長治市232處、晉城市22處、臨(lin) 汾市11處、運城市7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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