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河北省執行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
3月1日起河北省執行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
346種談判藥品被納入“雙通道”管理
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聯合發布通知,自3月1日起,河北省全麵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以下簡稱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將346種談判藥品和17種競價(jia) 藥品在2月底前全部納入“雙通道”管理,談判藥品在2月底前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台上直接掛網。“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liang) 個(ge) 渠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配備、保障等合理需求。
通知明確,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調出的藥品不再執行。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中納入河北省醫保支付標準試點的漢防己甲素片等27種藥品,繼續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開展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試點工作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規定執行。
明確醫保管理相關(guan) 政策。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內(nei) 甲類藥品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比例支付,乙類藥品參保人員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比例支付。中藥飲片按照甲類管理。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統一規範乙類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內(nei) 乙類藥品(不含談判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為(wei) 5%。談判藥品中,治療腫瘤的西藥,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為(wei) 20%,其餘(yu) 藥品由各市確定,最高不得超過20%。競價(jia) 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參照談判藥品執行。原常規乙類藥品調入談判藥品,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規乙類藥品政策執行。
據了解,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2967種,其中西藥1586種,中成藥1381種。通知要求,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麵執行國家《2022年藥品目錄》,談判藥品中的阿茲(zi) 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顆粒新的醫保支付標準自4月1日起實施。(記者呂若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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