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富文委員:構建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司法保障製度
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吳超、鄒星)“數字經濟科技創新具有更新快、迭代升級迅速等特點,對於(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產(chan) 生了技術、倫(lun) 理和價(jia) 值的多重衝(chong) 擊,亟需司法製度的保駕護航。”在2023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全國政協委員、農(nong) 工黨(dang) 中央委員、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十分關(guan) 注司法在數字經濟安全可持續發展中發揮的作用。
“新一代數字經濟發展,以人工智能為(wei) 基本推動力,但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具有“雙刃劍”的作用,即可造福人類,也可帶來損害。” 在鞏富文看來,司法對於(yu) 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引起的數字鴻溝、算法歧視、破壞隱私、損害知識產(chan) 權等問題,理應發揮引領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發展的積極作用。
同時,司法作為(wei) 定分止爭(zheng) 的途徑,最為(wei) 擅長在尚未定型的利益衝(chong) 突之中尋求平衡,確定適合一時一地的裁判規則,以規則創新促進數字經濟產(chan) 業(ye) 在法律原則的指引下健康均衡發展,也為(wei) 數字經濟發展提供了法治之力。
對此,鞏富文建議,確立以科技向善為(wei) 底層邏輯的數字正義(yi) 觀,創設技術公平規則,實現數據正義(yi) 、代碼正義(yi) 、算法正義(yi) ,有效規製防範算法“黑箱”與(yu) “大數據殺熟”,保護公民個(ge) 人數據隱私和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體(ti) 現“以人為(wei) 本”的價(jia) 值導向。
“數字經濟關(guan) 係著海量級的網絡用戶的生產(chan) 生活,構建良好的數字經濟生態關(guan) 乎人民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的品質和舒適程度。”鞏富文在調研中發現,個(ge) 體(ti) 麵對算法加持下的網絡平台,難免存在一種無力感,需要司法及時提供暖心溫心的權利救濟,推動數字經濟具備更強的用戶信任基礎,帶來流量的繁盛,更好實現人民的網絡福祉。
鞏富文認為(wei) ,應妥善解決(jue) 數字經濟發展背景下更易受到損害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既要支持以信息數據為(wei) 基礎的新業(ye) 態新模式新經濟發展,又要注重以個(ge) 案裁判明確行為(wei) 規則和邊界,保持平台創新活力,遏製濫用市場壟斷地位和不正當競爭(zheng) 的行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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