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司法保護,護航未成年人成長(法治聚焦)
淡黃色的審判桌椅、淺藍色的牆麵、U形法台……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這些布置讓法庭看起來更像“課堂”,寓意著包容、接納、關(guan) 懷的陳設,無形中保護著每一個(ge) 走進法庭的孩子。
在這裏,判決(jue) 不是案件的終點。一個(ge) 孩子走進法庭,就會(hui) 有一名法官守護他的成長。
“相比結一個(ge) 案子,我們(men) 更想幫一個(ge) 孩子。”海澱法院少年法庭負責人秦碩說,“我們(men) 每個(ge) 案子都要考慮這個(ge) 孩子如何教、怎麽(me) 幫,再去找到一個(ge) 對他來講最好的裁判結果。”
實行“首審責任製”,建立法官與(yu) 涉訴未成年人“一對一”模式
“右臂骨折,隻能左手寫(xie) 字上考場。”眼看就要中考,孩子卻被體(ti) 育課上逆行的同學撞倒受傷(shang) ,李先生著急又氣憤。
協商經濟賠償(chang) 時,對方家長王女士認為(wei) 學校也有責任。雙方意見不一,李先生決(jue) 心將官司打到底。
“通過分析監控錄像,我們(men) 發現男孩小李完全按照學校規定的方向和指令在訓練跑步,並沒有過錯。而女孩在長跑訓練中違反了規則造成了對方受傷(shang) ,應承擔主要責任。”辦案法官張瑩說,女孩逆行跑了半圈,在這期間學校未及時發現並製止,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孩子打著繃帶上考場……”李先生越說越激動,除了主張經濟賠償(chang) 外,還堅決(jue) 要求對方賠禮道歉。
除了界定法律責任,也應通過法理情勸說雙方互諒互讓。“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受傷(shang) 的是您家孩子,您是啥想法?”張瑩動員王女士敞開心扉,真誠向對方道歉。最終,雙方化解了心結。
“辦理好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不能隻說‘法言法語’,要用不同當事人都能理解的方式交流,把話說開、心結打開,才能實質性化解糾紛,實現雙方服判息訴。”張瑩說。
“感謝法官把孩子的事兒(er) 從(cong) 頭管到底!”小李拆除鋼板後,還麵臨(lin) 傷(shang) 殘賠償(chang) 問題。張瑩再次負責案件審理,雙方都很配合,案件順利解決(jue) 。
近年來,海澱法院少年審判實行“首審責任製”,將首審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登記造冊(ce) ,日後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權益的其他案件,均由首審法官負責審理,建立法官與(yu) 涉訴未成年人“一對一”模式,強化對涉訴未成年人的精準幫教。
“案件審理中,法官詳細調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具體(ti) 情況,主動發現危險點和風險點,及時幹預、妥善處理,最大限度減少訴訟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張瑩說,讓最了解情況的法官繼續負責後續案件審理,有利於(yu) 案件順利化解,實現公正與(yu) 效率的統一。
跟蹤幫教、適時幫助,讓“迷途少年”重回正軌
從(cong) 事少年審判10多年,秦碩一直堅信,要把“在幫教中司法”這一工作理念傳(chuan) 承下去,“做一個(ge) 判決(jue) 容易,可是真正挽救一名迷途少年並不簡單”。
在處理一起案件時,麵對17歲的當事人小羽,秦碩有些疑惑。為(wei) 什麽(me) 要去搶劫?帶著疑問,秦碩仔細查看案卷發現,原本成績優(you) 異、一直擔任班幹部、多次被評為(wei) 三好學生的小羽,隻因學習(xi) 壓力大,跟母親(qin) 賭氣拌嘴,一時衝(chong) 動就衝(chong) 進學校搶了200元錢。
庭審現場,家長、老師甚至被害人都在為(wei) 小羽求情。“對小羽而言,幫教比刑罰更重要。”秦碩說,少年審判的意義(yi) ,不是單純的懲罰而是挽救成長。考慮到小羽的主觀惡性及社會(hui) 危害性相對較小,法院依法從(cong) 輕處罰,小羽被判緩刑。
結案後,秦碩繼續與(yu) 小羽保持聯係,經過9年多跟蹤幫教,小羽的性格與(yu) 思想也發生了很大轉變。“在取保候審期間,小羽返回學校參加高考,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大學。緩刑考驗期滿後順利出國留學,現已完成學業(ye) 回國工作。”如今,小羽與(yu) 父母的關(guan) 係已經得到修複。
“孩子有孩子的特點,推一把,他可能走得更遠;大家拉一把,他可能就迷途知返。挽救一個(ge) 孩子,就是挽救一個(ge) 家庭。”秦碩說,除極端個(ge) 例外,絕大多數孩子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隻是一念之差,適時幫助,才能讓他們(men) 回到正途。
審判是少年法庭的最後一道程序,而每個(ge) 孩子的人生並不止於(yu) 一紙判決(jue) 書(shu) 。每次有孩子刑滿釋放或緩刑考驗期滿時,秦碩都會(hui) 告訴他們(men) :“從(cong) 今天起,這件事翻篇了,你們(men) 要回歸正軌、正常生活、健康長大。如有需要,我們(men) 一直在。”
盡量從(cong) 源頭上防範問題,促進犯罪預防機製不斷完善
“家庭是第一個(ge) 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對於(yu) 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家庭教育問題,少年法庭會(hui) 通過家庭教育令責令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秦碩介紹,對於(yu) 社會(hui) 管理漏洞,少年法庭會(hui) 以司法建議等形式,向學校等有關(guan) 單位通報,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促進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機製不斷完善,盡量從(cong) 源頭上防範問題。
在一起校園欺淩案件中,學校對於(yu) 侵害者作出停止住宿資格的處罰。但家長提出,孩子住在郊區,上學不方便,且處在青春期,單獨租房住更不放心。
於(yu) 是,辦案法官與(yu) 家長積極溝通,指出孩子存在的問題以及家庭教育上的缺失,發出家庭教育令,並通過社工給予指導。“家長變了,孩子也就跟著變。”法官與(yu) 學校積極溝通,經過3個(ge) 月觀察,學校重新接納了孩子。
海澱法院少年法庭每名法官還有一個(ge) 共同身份——周邊學校的法治副校長,覆蓋轄區20餘(yu) 所中小學。脫下法袍,走進教室,將司法向教育延伸。
“要尊重他人,善意對待同學。”“如果遇到了校園欺淩應該怎麽(me) 處理?”……這樣既有理念教育,又講具體(ti) 應對方式的法治授課,已經成為(wei) 海澱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一部分。“要經常走進校園,了解孩子們(men) 真實的生活和想法,找到普法切入點,提高孩子們(men) 的法律意識和自護能力。”秦碩介紹,把典型案例講給孩子、家長、學校,通過合理的警示預防,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家長監護能力,能從(cong) 源頭上減少傷(shang) 害未成年人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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