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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報8起國有企業“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3-05-15 10:52:00來源: 人民日報客戶端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紀委二次全會(hui) 、省紀委三次全會(hui) 部署要求,推動靠企吃企問題專(zhuan) 項整治走深走實,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震懾效應,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黨(dang) 的十九大以來查處的8起國有企業(ye) “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具體(ti) 如下:

  1、省農(nong) 村信用聯社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趙應雲(yun) 違規選人用人搞權錢交易的問題。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趙應雲(yun) 利用擔任省農(nong) 村信用聯社黨(dang) 委書(shu) 記的職務便利,在下級農(nong) 商行負責人職務晉升、員工工作調整等事項中,接受多名私營企業(ye) 主及相關(guan) 當事人請托,通過向省農(nong) 信社部門負責人、地方農(nong) 商銀行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違規為(wei) 多個(ge) 市縣農(nong) 商銀行負責人職務晉升、員工工作調整提供幫助,從(cong) 中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趙應雲(yun) 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趙應雲(yun) 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

  2、湖南軌道交通集團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王武亮在工程建設領域違規打招呼設租尋租的問題。2009年至2020年,王武亮利用擔任湖南基礎投資集團黨(dang) 委副書(shu) 記、總經理,湖南軌道交通集團黨(dang) 委副書(shu) 記、總經理、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接受私營企業(ye) 主請托,通過向下屬單位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先後幫助私營業(ye) 主劉某某、胡某某、孫某某、彭某某等多名特定關(guan) 係人承接某房地產(chan) 項目建設及配套工程、某高速公路養(yang) 護工程、某高鐵新城項目等工程建設項目,從(cong) 中收受巨額賄賂。王武亮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王武亮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11月,王武亮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ge) 月,並處罰金100萬(wan) 元。

  3、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肖華違規投資決(jue) 策造成國有資產(chan) 重大損失風險的問題。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肖華在擔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在財務公司未按規定開展授信和投前盡職調查,未按要求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未進行集體(ti) 研究的情況下,以簽字審批的方式決(jue) 定財務公司支付大額資金投資上海某信托公司2個(ge) 信托項目。上述信托計劃到期後,該信托公司沒有如期向財務公司分配信托利益,造成國有資產(chan) 出現重大損失風險。肖華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肖華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

  4、湖南湘投和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原黨(dang) 支部書(shu) 記、董事長、總經理胡義(yi) 崗套取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的問題。2008年至2015年,胡義(yi) 崗兼任內(nei) 蒙古化德縣匯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通過虛增工程量、虛開定額發票等方式套取資金600餘(yu) 萬(wan) 元私設“小金庫”,其中胡義(yi) 崗本人獲利60萬(wan) 元。胡義(yi) 崗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胡義(yi) 崗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1年6月7日,胡義(yi) 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60萬(wan) 元。

  5、韶山農(nong) 商銀行原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劉興(xing) 隆違規放貸從(cong) 事關(guan) 聯交易的問題。2011年初,劉興(xing) 隆在韶山信用聯社貸款客戶崔某貸款過程中,介紹其表弟郭某承接崔某入股的某房地產(chan) 項目土方工程業(ye) 務量共計400餘(yu) 萬(wan) 元,之後,劉興(xing) 隆利用擔任韶山信用聯社黨(dang) 委書(shu) 記、理事長,韶山農(nong) 商行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在農(nong) 商行貸款發放方麵多次為(wei) 崔某提供幫助。2014年6月至2018年11月,劉興(xing) 隆通過民間借貸向韶山農(nong) 商行貸款對象曾某私人放貸500萬(wan) 元,獲取利息收益325萬(wan) 元。期間,劉興(xing) 隆利用擔任該農(nong) 商行黨(dang) 委書(shu) 記等職務便利,在農(nong) 商行貸款發放方麵多次為(wei) 曾某提供幫助。劉興(xing) 隆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0月,劉興(xing) 隆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9月,劉興(xing) 隆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高利轉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ge) 月,並處罰金110萬(wan) 元。

  6、湖南省中小企業(ye) 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鄒誌新隱名入股充當“影子股東(dong) ”的問題。2008年至2015年,鄒誌新先後利用擔任省中小企業(ye) 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多次幫助湖南某科技公司、某文化創意公司貸款授信擔保申請在省中小企業(ye) 信用擔保公司獲得審批通過。2011年6月和2013年10月,在得知上述兩(liang) 公司擬申請上市的消息後,鄒誌新主動提出並以他人代持的方式先後出資50.4萬(wan) 元購買(mai) 上述兩(liang) 公司原始股12.8萬(wan) 股。上述兩(liang) 公司上市後,鄒誌新先後將所持股份套現獲利262.97萬(wan) 元。2023年4月,鄒誌新受到開除黨(dang) 籍處分(已於(yu) 2019年7月辭去公職),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

  7、湖南新物產(chan) 物貿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彤在引進合作夥(huo) 伴過程中賤賣國有資產(chan) 、撈取個(ge) 人好處的問題。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李彤利用擔任湖南新物產(chan) 物貿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湖南遠通置業(ye) 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便利,在轉讓湖南新物產(chan) 物貿有限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份的過程中,接受私營企業(ye) 主劉某某請托,指使工作人員將淨資產(chan) 評估值為(wei) 3085萬(wan) 元的股份低價(jia) 轉讓給劉某某等人。事後,李彤收受劉某某所送人民幣2.6萬(wan) 元。李彤還存在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李彤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1月,李彤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8、原湖南財盛實業(ye) 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伍朝輝挪用公款給私營企業(ye) 主的問題。2014年4月至8月,伍朝輝嚴(yan) 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擔任湖南財盛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接受私營企業(ye) 主劉某某請托,以虛假出資購銷建築材料的方式從(cong) 湖南財盛實業(ye) 發展有限公司挪用1200餘(yu) 萬(wan) 元,出借給劉某某用於(yu) 營利性活動。截至2022年1月伍朝輝案被處置,上述出借款仍有800餘(yu) 萬(wan) 元沒有收回。2022年1月,伍朝輝受到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10月,伍朝輝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通報指出,上述案例中,8名國有企業(ye) 原“一把手”均存在嚴(yan) 重的靠企吃企問題,因嚴(yan) 重違紀違法受到“雙開”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guan) 處理,教訓深刻、代價(jia) 慘重。總結8人的違紀違法行為(wei) 特征,主要發生在選人用人、工程建設、業(ye) 務承攬、資金使用、資產(chan) 處置等重點領域,主要表現為(wei) 任人唯錢、工程獲利、關(guan) 聯交易、借貸牟利、盲目投資、假公濟私、“影子股東(dong) ”等形式。這些曾經的“一把手”本應是企業(ye) 發展的領頭雁、廉潔從(cong) 業(ye) 的示範者、製度規矩的守護人,卻忘卻初心、背離使命,喪(sang) 失黨(dang) 性、放棄原則,肆意踐踏紀律底線和法律紅線,既破壞了製度規矩,阻礙了企業(ye) 發展,更帶壞了隊伍風氣,汙染了政治生態。對上述案件的嚴(yan) 肅查處,表明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guan) (機構)對腐敗問題、瀆職問題零容忍,為(wei) 國有企業(ye) 發展清障護航的堅定決(jue) 心,釋放了對靠企吃企問題“發現一起、嚴(yan) 查一起”的強烈信號。

  通報強調,當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開展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主題教育,省管企業(ye) 各級黨(dang) 組織要站在堅定擁護“兩(liang) 個(ge) 確立”、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靠企吃企問題的嚴(yan) 重危害性,把紮實開展靠企吃企問題專(zhuan) 項整治作為(wei) 推進主題教育走深走實的舉(ju) 措之一,堅決(jue) 扛牢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推動專(zhuan) 項整治取得成效。省管企業(ye) 各級“一把手”要從(cong) 上述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舉(ju) 一反三,以案為(wei) 鑒,對照靠企吃企問題專(zhuan) 項整治要求,帶頭自查自糾,認真檢視問題,時刻保持警醒與(yu) 自覺,始終做到廉潔從(cong) 業(ye) 、廉潔用權、廉潔齊家,始終做到嚴(yan) 於(yu) 律己、嚴(yan) 負其責、嚴(yan) 管所轄。

  通報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guan) (機構)要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ti) 推進,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在不敢腐上持續加力,以查辦案件開路,堅決(jue) 查處“影子股東(dong) ”、關(guan) 聯交易、設租尋租、套取挪用、違規決(jue) 策、假公濟私等靠企吃企典型問題。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抓住政策製定、決(jue) 策程序、審批監管等關(guan) 鍵權力,嚴(yan) 格職責權限,規範工作程序,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強監管,把國企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在不想腐上鞏固提升,切實加強企業(ye) 廉潔文化建設,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教育引導企業(ye) 幹部職工增強對國有企業(ye) 政治性和人民性的認識,從(cong) 內(nei) 心深處自覺抵擋腐敗誘惑,凝聚幹事創業(ye) 的精氣神,為(wei) 省管企業(ye) 高質量發展清障護航。(孫超)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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