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冠患者醫保報銷政策調整
天津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5月17日發布通知,調整新冠患者醫保報銷政策。
將新冠患者住院費用全額保障、門診專(zhuan) 項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轉為(wei) 常規醫療保障政策,參保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新冠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予以支付。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醫療費用特殊保障政策轉為(wei) 常規醫療保障政策,一線醫務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予以支付。將符合條件的診療方案內(nei) 的醫保目錄外新冠治療藥品納入臨(lin) 時醫保支付範圍。對我市掛網采購的新冠治療藥品實施分類管理,按流程調整掛網價(jia) 格。將診療方案內(nei) 、醫保目錄外、列入“療程治療費用與(yu) 醫保目錄內(nei) 同類藥品差異較小”類別的新冠治療藥品臨(lin) 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記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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