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2023年第1號總河長令
7月25日,浙江省發布2023年第1號總河長令,該令的主要內(nei) 容為(wei) 2023年7月6日在2023年省級總河長會(hui) 議上審議通過的《浙江省全域建設幸福河湖行動計劃(2023—2027年)》。
據悉,《行動計劃》主要目標為(wei) 構建以八大水係為(wei) 軸的發展帶,打造近百條各具特色的縣域幸福母親(qin) 河,建設千餘(yu) 個(ge) 高品質水美鄉(xiang) 村,激發萬(wan) 餘(yu) 公裏濱水岸帶活力,形成全域幸福河湖“八帶百廊千明珠萬(wan) 裏道”基本格局。
《行動計劃》提出,圍繞目標建設,將從(cong) 江河安瀾達標提質、河湖生態保護提升、親(qin) 水宜居設施提升、濱水產(chan) 業(ye) 富民、河湖管理改革攻堅等5個(ge) 方麵開展具體(ti) 行動。
“本次以總河長令的形式發布《行動計劃》,意味著我省正式開啟全域建設幸福河湖行動。”省水利廳河湖處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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