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擇優資助博士後科研項目
原標題:河北擇優(you) 資助博士後科研項目
優(you) 化博士後“引、育、留、用、服”全鏈條支撐和保障
河北擇優(you) 資助博士後科研項目
提高設站單位博士後培養(yang) 質量、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和充足的科研經費……2月23日,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七部門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博士後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準施策,優(you) 化博士後“引、育、留、用、服”全鏈條支撐和保障,推進河北省博士後事業(ye) 高質量發展。
博士後人才是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有生力量。提高博士後培養(yang) 質量和水平,對加強科技創新、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起著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
如何進一步提高博士後培養(yang) 質量和水平,持續激發人才活力?
《實施意見》提出,在科研資助層麵,河北省圍繞基礎研究和“卡脖子”關(guan) 鍵核心技術領域,對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you) 資助,重點資助每項5萬(wan) 元、一般資助每項1至3萬(wan) 元;在設站單位層麵,支持設站單位為(wei) 博士後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配備高水平合作導師,全方位為(wei) 博士後培養(yang) 和成長保駕護航;在加強成果轉化層麵,河北省每年舉(ju) 辦3期以上省級博士後學術交流活動,推薦博士後參加各類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和國內(nei) 外培訓,定期舉(ju) 辦河北省博士後創新創業(ye) 大賽,博士後按相關(guan) 規定享受在站期間科研成果轉化收益。
築巢引鳳,借梯登高。為(wei) 加強博士後科研平台聚才引智的載體(ti) 作用,《實施意見》對博士後科研平台“兩(liang) 站一基地”建設,提出了幾點意見。
在設站主體(ti) 方麵,河北省支持符合條件的省屬高校新設博士點申報設立博士後流動站,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ye) 、新型研發機構和事業(ye) 單位申報設立博士後工作站;在建站資助方麵,對新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創新實踐基地每站給予30萬(wan) 元資助;在進站條件方麵,博士後在站時間根據科研任務需要可在2至4年內(nei) 靈活確定,放寬設站單位博士畢業(ye) 生不得進入本單位同一個(ge) 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限製。
“博士後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要與(yu) 省內(nei) 外高校、科研院所密切開展產(chan) 學研合作,以合作項目為(wei) 紐帶,引進合作導師和博士後,促進校企項目人才科技互惠互利。”省人社廳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
聚焦推動人才引進、資源共享,《實施意見》提出,博士後流動站要為(wei) 博士後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提供博士後推介、學術指導、技術研發等支持。同時,鼓勵符合一定條件的博士後工作站申報獨立招收博士後,支持博士後工作站更大範圍自主開展招收工作。
在博士後出站留冀工作資助上,《實施意見》明確,對進站身份為(wei) 非定向就業(ye) 或無人事(勞動)關(guan) 係的博士畢業(ye) 生在河北省從(cong) 事博士後研究出站後留冀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博士後人員,一次性給予每人3萬(wan) 元安家補助經費。
為(wei) 博士後人才打造潛心科研的良好環境,加強資金、職業(ye) 發展、住房等方麵的服務保障不可忽視。《實施意見》明確了幾個(ge) 方麵的政策支持。
在經費資助上,河北省對設站單位新招收博士後擇優(you) 給予日常經費資助,資助標準由每人每年8萬(wan) 元提高至12萬(wan) 元;在稅收優(you) 惠上,設站單位投入博士後工作的經費中,用於(yu) 研發新技術、新產(chan) 品、新工藝的,享受企業(ye) 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優(you) 惠政策。(記者解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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