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實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人民網石家莊3月28日電 (記者祝龍超、實習(xi) 生李唯一)3月28日下午,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八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北省安全生產(chan) 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yu)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8章100條,包括總則、安全生產(chan) 一般規定、安全生產(chan) 特別規定、從(cong) 業(ye) 人員權利義(yi) 務、監督管理、應急救援與(yu) 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副主任馬桂旺介紹,此次《條例》修訂,主要是為(wei) 了更好地解決(jue) 三個(ge) 問題。
問題一:安全生產(chan) “誰來管”?
壓實各方責任是實現安全生產(chan) 的重要抓手。對此,條例作出詳細規定。一是明確“堅持黨(dang) 政同責、齊抓共管、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鮮明提出“三管三必須”(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管業(ye)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chan) 經營必須管安全)。二是規定政府職責,包括製定實施安全生產(chan) 規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an) 工作協調機製、編製權力和責任清單,健全投入保障製度,鼓勵和扶持科學技術研究與(yu) 創新,開展公益宣傳(chuan) 教育,健全與(yu) 周邊省份區域協同機製,開展表彰和獎勵等職責。明確了鄉(xiang) 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工業(ye) 園區、港區、風景區等的監管職責。三是規定部門職責,應急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負有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其他行業(ye) 領域主管部門履行各自管理職責。平台經濟等新興(xing) 行業(ye) 、領域涉及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以及其他涉及監管職能交叉的行業(ye) 、領域,按照業(ye) 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四是明確村(居)民委員會(hui) 職責,如引導生產(chan) 經營單位成立安全生產(chan) 互查自律組織,及時報告重大安全隱患、非法生產(chan) 經營行為(wei) 等線索,配合各級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開展工作。五是規定生產(chan) 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chan) 的責任主體(ti) ,應當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度,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chan) 條件。六是規定生產(chan) 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其應當履行消除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患、製定實施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chan) 安全事故等法定義(yi) 務。七是規定生產(chan) 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chan) 管理人員或者安全總監,其有權對安全生產(chan) 的決(jue) 策部署提出意見建議,有權製止、拒絕執行可能導致生產(chan) 安全事故的指令等。八是對從(cong) 業(ye) 人員遵守安全生產(chan) 操作規程等義(yi) 務作出規定。
問題二:安全生產(chan) “管什麽(me) ”?
堅持從(cong) 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jue) 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是條例關(guan) 注焦點和規範重點。一是規定生產(chan) 經營必須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chan) 條件。二是保證安全生產(chan) 資金投入。三是完善安全生產(chan) 規章製度,推進標準化建設。四是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五是建立落實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製度,加強班組建設,開展教育培訓和演練。六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重點設施設備等進行實時視頻管理。七是對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yu) 主體(ti) 工程“三同時”提出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chan) 和使用)。八是明確發包出租的安全生產(chan) 管理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創製性地設置了“安全生產(chan) 特別規定”一章,專(zhuan) 門就礦山、金屬冶煉、危險物品、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ye) 和消防、特種設備、漁業(ye) 船舶等重點領域,以及人員密集的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等重點場所作出特別規定。一是加強安全生產(chan) 許可證管理,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chan) 許可證的,不得從(cong) 事該項生產(chan) 經營活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an) 管理信息係統,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管理責任。三是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chan) 費用,專(zhuan) 門用於(yu) 改善安全生產(chan) 條件,並對投保安全生產(chan) 責任保險作出規定。四是開展高空作業(ye) 、動火作業(ye) 、地下有限空間作業(ye) 等,應當嚴(yan) 格執行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製定作業(ye) 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五是規範危化項目選址和安全距離,規定危險場所應當設置警示標誌以及監測報警裝置和遠程監控係統。六是加強燃氣安全管理,明確使用燃氣的生產(chan) 經營單位,應當安裝可燃氣體(ti) 報警及自動切斷裝置。七是對學校、幼兒(er) 園、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養(yang) 老機構,旅遊景區管理機構和經營者,以及人員密集的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chan) 提出明確要求。八是重點行業(ye) 、重點領域、重點場所生產(chan) 經營單位在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期間,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安全巡查和應急值守、物資儲(chu) 備等。
問題三:安全生產(chan) “怎麽(me) 管”?
管好安全生產(chan) 必須持之以恒,久久為(wei) 功,重點是抓好“三個(ge) 著力”。
著力加強監督管理。一是建立覆蓋省、市、縣、鄉(xiang) 、村五級的安全生產(chan) 責任體(ti) 係,實行網格化管理,統籌加強安全監管力量。二是實行安全生產(chan) 領導責任製、安全生產(chan) 巡查、生產(chan)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警示約談等製度,加強安全生產(chan) 工作考核。三是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製度,對整改和督辦不力的納入政府核查問責範圍,實行約談告誡、公開曝光。四是推動生產(chan) 經營單位安全生產(chan) 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jia) 。五是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yu) 論證機製,對重點行業(ye) 、重點區域、重點企業(ye) 實行風險預警控製。六是將生產(chan) 經營單位安全生產(chan) 誠信體(ti) 係建設納入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實行分級管理。七是推行網上安全生產(chan) 信息采集、安全監管和監測預警,開展遠程監管、移動監管等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著力加強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一是建設聯動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製定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二是生產(chan) 安全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並立即如實報告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guan) 部門。三是接到生產(chan) 安全事故報告後,有關(guan) 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四是完善生產(chan) 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機製,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製度、評估製度。五是加強信息公開。
著力提升法規剛性約束力。為(wei) 確保安全生產(chan) 機製製度設計、責任舉(ju) 措等落地見效,條例用17條的篇幅規定違法行為(wei) 罰則,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的處罰力度。一是對生產(chan) 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chan) 管理職責的作出處罰。二是對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的,或者未按照規定製定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的作出處罰。三是礦山、金屬冶煉或者用於(yu) 生產(chan) 、儲(chu) 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後,未按照要求安排試運行的,責令停產(chan) 停業(ye) 整頓,並處罰款。四是對未按照強製性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要求,開展動火作業(ye) 、高空作業(ye) 等的違法行為(wei) 進行處罰。五是對生產(chan) 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ti) 報警、自動切斷裝置的,為(wei) 城鄉(xiang) 居民生活提供燃氣的生產(chan) 經營單位未為(wei) 居民用戶配套提供安裝安全裝置或者未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查的,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六是嚴(yan) 格追究對生產(chan) 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法律責任。七是對條例規定的其他禁止性行為(wei) ,設置了相應罰則。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