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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完善製度規則 推進市場高質量建設

發布時間:2024-04-15 09:35:00來源: 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4月14日電 (記者李博)在中國證監會(hui) 指導下,北京證券交易所日前製定修訂6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核等業(ye) 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精神和國務院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簡稱資本市場新“國九條”),進一步完善製度規則,全力推進市場高質量建設。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規則共6項,分別是:《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核規則》(簡稱《公發審核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簡稱《上市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chan) 重組審核規則》(簡稱《重組審核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hui) 和並購重組委員會(hui) 管理細則》(簡稱《兩(liang) 委管理細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8號——股份減持和持股管理》(簡稱《減持指引》)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0號——權益分派》(簡稱《權益分派指引》)。此外,北交所正加緊製定修訂其他相配套的業(ye) 務規則。

  按照中國證監會(hui) 關(guan) 於(yu) 嚴(yan) 把發行上市準入關(guan) 從(cong) 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部署,北交所對《公發審核規則》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明確發行人應當符合北交所定位要求,對於(yu) 不符合市場定位和產(chan) 業(ye) 政策的,北交所可終止審核。北交所加強信息披露監管,明確發行人應保證相關(guan) 信息披露準確真實反映企業(ye) 經營能力,將信息披露文件存在明顯瑕疵作為(wei) 終止審核的情形,針對申請文件明顯瑕疵、嚴(yan) 重影響投資者理解或審核開展等違規行為(wei) ,將不接受上市申請文件紀律處分的最長期限提高至2年。

  退市製度調整後,北交所整體(ti) 退市要求基本與(yu) 滬深交易所實現取齊。具體(ti) 來看,在重大違法和規範類強製退市標準方麵基本保持一致,但在交易類和財務類強製退市標準的股票交易連續計算時間、營業(ye) 收入退市標準等個(ge) 別指標閾值及市值退市適用範圍等方麵有所差異,主要是基於(yu) 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ye) 的市場定位進行了適應性調整。北交所表示,此次退市製度調整後,將設置過渡期安排。

  為(wei) 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分紅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jia) 值,北交所修訂了《權益分派指引》,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要求進行了完善,鼓勵上市公司加大分紅力度,增強投資者回報。

  此外,北交所表示,將落實中國證監會(hui) 《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簡稱《管理規定》)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盡快製定配套的自律監管規則。完善程序化交易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適應程序化交易行為(wei) 特點,製定更有針對性的監控指標,目前已開展內(nei) 部試運行,後續將進一步開展合規培訓,明確市場預期。

  北交所還於(yu) 4月12日正式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簡稱《指引》),此舉(ju) 旨在引導上市公司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規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該《指引》自5月1日起實施。

  北交所自成立以來,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引導上市公司履行社會(hui) 責任,倡導披露相關(guan) 信息。2022年度,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按照規則要求在年報中披露社會(hui) 責任履行情況,四成公司披露了汙染防治、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guan) 信息。北交所上市公司披露ESG報告和可持續發展報告數量和質量逐年提升,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續發展市場生態。

  北交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將適時出台披露指南,為(wei) 上市公司理解規則要求和編製報告提供具體(ti) 指導。接下來,北交所將深化可持續發展理念,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ye) 積極綠色轉型,為(wei) 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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