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動手指就能賺錢,一邊上學,一邊實現經濟自由!”開學以來,針對學生的詐騙進入高發時段。
此前,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經偵(zhen) 大隊破獲一起特大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高達1億(yi) 多元。主犯吳某等人搭建刷單平台,在全國範圍大肆招募刷手,其中大學生占比頗高。該平台為(wei) 眾(zhong) 多電商平台商家提供虛假購買(mai) 商品、曬圖並刷好評服務,嚴(yan) 重擾亂(luan) 了電商市場秩序。
“詐騙分子利用大學生社會(hui) 經驗不足、急於(yu) 賺錢的特點,初期小額返利賺取信任,等待時機誘導加大投入,最後以操作超時、係統故障等借口要求多次轉賬,用連環任務套牢資金。”江北分局經偵(zhen) 大隊教導員姚麟傑提醒,高回報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任何要求墊資的兼職均可能涉嫌違法活動,對於(yu) 所謂的“刷單返利”“高薪兼職”等,要提高警惕,切勿因輕信誤入歧途。
在江北分局經偵(zhen) 大隊破獲的另一起案件中,某校學生受每日數百元的“高薪”誘惑,將銀行卡交給他人用於(yu) 洗錢,涉案金額高達近百萬(wan) 元。案發後學生主動投案自首,最終不予起訴,但留下了記錄,銀行卡也被納入征信黑名單,影響生活和就業(ye) 。
“很多學生誤以為(wei) 未直接參與(yu) 犯罪活動就不構成犯罪,實則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江北分局副局長孫海筠提醒,發現自己被騙誤入犯罪鏈條,一定要立即保留證據並向警方說明情況。警方提醒,將銀行卡和手機卡出租、出售給他人使用,極有可能被用於(yu) 違法犯罪活動。一旦涉及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提供卡的人也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前,紹興(xing) 諸暨市公安局破獲了一起案件。某公司打著“共享經濟創業(ye) ”的旗號,以熱門的“共享”話題和“回報快、回報高”的口號,吸引大量大學生參與(yu) 投資。同時,還宣稱可以通過推薦他人參與(yu) 獲得高額傭(yong) 金,收益還會(hui) 隨著推薦人數的增加而不斷提高。一段時間後,該公司停止支付收益,辦公室也人去樓空,眾(zhong) 多參與(yu) 者才發現自己陷入騙局。
“涉及大學生的傳(chuan) 銷騙局常以‘共享經濟’‘創業(ye) 項目’為(wei) 名,掩蓋龐氏騙局的本質,凡是要求繳費並發展下線的‘創業(ye) ’,很可能是傳(chuan) 銷。”諸暨市公安局經偵(zhen) 大隊教導員餘(yu) 旭棟說,開學季,大學生應提高警惕,家長需與(yu) 子女保持溝通,若發現孩子頻繁轉賬、借用親(qin) 友身份證辦理銀行卡,或提及“賺錢”項目,應及時核實情況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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