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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5畝以上就可能被判刑

發布時間:2022-01-06 09:3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1月5日電 (記者龐無忌)2021年末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100起涉刑土地案件。對於(yu) 這些案件,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瑛在5日對媒體(ti) 表示,這是為(wei) 了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刑罰的威懾力,體(ti) 現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同時,促進全民守法,使違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保障耕地保護紅線不可觸碰。

  自然資源部此前公開通報的100起涉刑土地案件,涉及31個(ge) 省(區、市),均為(wei) 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guan) 後,2018年以來各地法院判處追究刑事責任的土地違法案件。其中,97起非法占用農(nong) 用地罪、2起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1起涉地汙染環境罪。

  據介紹,100起案件主要涉及未經批準擅自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nong) 田建房、建廠、挖塘、挖砂、取土、推填土、堆放廢棄物等破壞耕地種植條件的行為(wei) ,十多家單位以及包括企業(ye) 法人代表、投資者等在內(nei) 的160餘(yu) 名自然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的刑罰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罰金、沒收財產(chan) 等。“應該說,這些違法的單位和個(ge) 人都付出了慘重代價(jia) ,教訓深刻”,崔瑛說。

  非法占用農(nong) 田可能會(hui) 被判刑,刑法當中對此有明確規定。刑法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等農(nong) 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等農(nong) 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崔瑛解釋說,按照相關(guan) 司法解釋和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單位或者個(ge) 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nong) 田5畝(mu) 以上或者永久基本農(nong) 田以外的耕地10畝(mu) 以上,即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應定罪處罰。她提醒稱:“千萬(wan) 不要抱有僥(jiao) 幸心理以身試法,千萬(wan) 不要觸碰耕地紅線,否則一定會(hui) 受到法律嚴(yan) 懲。”

  近年來,自然資源部緊盯耕地保護紅線,特別是永久基本農(nong) 田,采取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等方式,嚴(yan) 肅查處重大案件。2021年自然資源部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152起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實地核查重大違法線索,督促全係統以“零容忍”態度嚴(yan) 格執法,嚴(yan) 肅查處。(完)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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