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 切實防範化解保險欺詐風險
央廣網北京1月6日消息(記者蔣勇)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為(wei) 切實防範化解保險欺詐風險,明確反保險欺詐組織職責與(yu) 定位,建立反保險欺詐聯防機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中國保險行業(ye) 協會(hui) 發布《保險行業(ye) 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試行)》,對保險行業(ye) 反保險欺詐組織製度進行規範。
保險欺詐一般是指假借保險名義(yi) 或利用保險合同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wei) ,主要包括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wei) 等。
中國保險行業(ye) 協會(hui) 表示,隨著我國保險業(ye) 的快速發展,保險欺詐犯罪風險逐步顯現,作案人員專(zhuan) 業(ye) 化、團夥(huo) 化,手段智能化,資金巨額化等特征明顯,反保險欺詐形勢嚴(yan) 峻。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告訴記者,當前保險欺詐行為(wei) 主要集中在商業(ye) 醫療險、車險等領域,“因為(wei) 這些情況非常容易造假,比如車輛追尾本來是一個(ge) 很小的擦痕,為(wei) 了利益,包括修理廠、保險中介機構,就把小的摩擦再處理一下。車輛維修費原本100元就可以了,但是想辦法提高到1000元、2000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jun) 說,國內(nei) 外保險欺詐都比較常見,近些年隨著作案技術的進步,保險欺詐的防控難度越來越大,“包括騙保、騙賠等原來都是有的,隻是最近它以新的形式或者是在高科技技術之下,可能做得更隱蔽一些,更難以防控。如果沒有好的製度去防控它,就會(hui) 滋生得比較嚴(yan) 重。”
專(zhuan) 家表示,保險欺詐行為(wei) 多發,極大增加了保險公司、監管部門的運營和監管成本,同時增加了投保人的理賠成本,打擊投保人的信心,不利於(yu) 保險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構建科學有效的反欺詐體(ti) 製機製,是促進保險行業(ye) 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2018年2月,原中國保監會(hui) 印發並實施《反保險欺詐指引》,指導轄區行業(ye) 協會(hui) 、保險分支機構健全反欺詐組織,如設立或與(yu) 公安機關(guan) 共同成立反欺詐中心、反保險欺詐辦公室等,反欺詐工作卓有成效。
中國保險行業(ye) 協會(hui) 認為(wei) ,本次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的發布,有利於(yu) 提高防範化解欺詐風險能力,形成全國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一盤棋”的整體(ti) 運行機製。
郝演蘇說,我國欺詐騙保多發,很大程度上是因為(wei) 保險銷售環節的不規範,相關(guan) 部門應盡快完善保險銷售製度,從(cong) 源頭上減少保險欺詐行為(wei) 的發生,“對一些不規範的保險中介機構,不規範的保險個(ge) 人行為(wei) ,在製度上做出一些合理安排。很多保險業(ye) 務員實際上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都是一個(ge) 代理人。在製度設計當中應當有個(ge) 門檻,一方麵接受了很好的保險教育,有一些學曆層次的要求。另一方麵要立規矩,哪些可以做,哪些應當個(ge) 人做,哪些應當機構來做。如果機構的設立標準、準入門檻提高一些,通過相關(guan) 的製度安排,可能會(hui) 有很大的改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