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擬規定:不得利用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應用程序
為(wei) 了進一步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國家網信辦5日公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過虛假宣傳(chuan) 、捆綁下載等行為(wei) ,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
征求意見稿指出,應用程序為(wei) 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注冊(ce) 的用戶進行基於(yu) 移動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hui) 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注冊(ce) 的,不得為(wei) 其提供相關(guan) 服務。
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征求意見稿要求從(cong) 事應用程序個(ge) 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個(ge) 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製要求用戶同意非必要的個(ge) 人信息處理行為(wei) ,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ge) 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關(guan) 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yi) 務,嚴(yan) 格落實未成年用戶賬號實名注冊(ce) 和登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戶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guan) 產(chan) 品和服務。(記者王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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