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公司監測員工聊天記錄?保護隱私的底線必須堅守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有媒體(ti) 報道,一款公司應用的監控係統,能夠通過大數據檢測到員工訪問求職網站次數、聊天關(guan) 鍵詞量、搜索關(guan) 鍵詞量以及簡曆投遞次數等內(nei) 容,藉此分析員工離職傾(qing) 向。此外,該係統還能監測員工通過公司內(nei) 網的聊天記錄、上網時長、訪問應用等數據信息,並通過算法規則判定員工的工作狀態和工作效率。這引發了不少網友對企業(ye) 侵犯員工個(ge) 人隱私的擔憂。
員工的每一次搜索頁麵、每一條聊天記錄、每一個(ge) 符號表情甚至網頁應用的停留時長,都被監測係統搜集、存儲(chu) 、加工、分析,最終轉化為(wei) 對員工個(ge) 人工作情況甚至工作之外的其他情況的大數據畫像。對員工來說,這種全景敞視監視,就像辦公電腦的屏幕背後始終有一雙眼睛盯著你,想“摸魚”恐怕是不可能了,搞不好還要被炒魷魚。
個(ge) 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是當今時代的熱點話題,也是與(yu) 每一個(ge) 普通人息息相關(guan) 的公眾(zhong) 議題。在網民規模突破10億(yi) 的當今中國,任何觸及個(ge) 人隱私保護的技術缺口,都會(hui) 成為(wei) 毫無疑問的公共性事件。媒體(ti) 曝光員工信息被搜集分析的事件,必然會(hui) 被放到聚光燈下觀察解剖。就第一印象來說,個(ge) 人上網數據被挖掘出離職傾(qing) 向等私密信息,引發公眾(zhong) 對信息安全的擔憂符合邏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新聞提到的監控係統應用於(yu) 企業(ye) 內(nei) 網,監控的主體(ti) 和客體(ti) 是具有雇傭(yong) 勞動關(guan) 係的企業(ye) 和員工,這就需要更加具體(ti) 地分析情境。員工個(ge) 人隱私需要保護,企業(ye) 在付出工資報酬的前提下也有權要求員工盡職盡責地完成崗位職責。監控係統若作為(wei) 一款公司考核員工、獎優(you) 罰劣的管理工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時空範圍內(nei) 搜集員工信息具有正當性。關(guan) 鍵是,要確保企業(ye) 搜集員工信息的方式、範圍和程度不逾法律邊界,這需要仔細甄別清楚,否則將侵犯員工合法權益,也會(hui) 給企業(ye) 帶來法律風險。
去年底施行的《個(ge) 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個(ge) 人信息處理者處理個(ge) 人信息的情形包括:“為(wei) 訂立、履行個(ge) 人作為(wei) 一方當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製定的勞動規章製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ti) 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這款條文透露兩(liang) 層信息,一是企業(ye) 作為(wei) 勞動合同的一方可以依法成為(wei) 個(ge) 人信息處理者;二是企業(ye) 處理個(ge) 人信息必須限定在“合同所必需”或“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的範圍內(nei) ,超過“必需”的限度就涉嫌違法。
也就是說,企業(ye) 作為(wei) 市場活動的主體(ti) ,其運用先進技術手段,改善管理水平的方式無可厚非,但企業(ye) 搜集、存儲(chu) 、加工、分析的信息,其範圍應當限定於(yu) 員工基於(yu) 勞動合同提供的勞動行為(wei) 本身,在此之外收集的信息則涉嫌侵權。舉(ju) 例而言,如果是工作電腦且為(wei) 辦公軟件,應該不構成侵權;如果是辦公電腦,但辦公需要運行社交軟件,而企業(ye) 不加條件地搜集員工在社交軟件中的全部聊天記錄數據,則涉嫌侵權。
時代進步,科技昌明,各種新技術新應用對傳(chuan) 統社會(hui) 方方麵麵的改造也在加深。越是這樣,越要守護好每個(ge) 人最基本的權益,特別是那些已經形成高度社會(hui) 共識、凝結在法律之中的重要權益和價(jia) 值,必須鍥而不舍地捍衛和堅守。這既是法律對相關(guan) 技術研發者和使用者的明確要求,也是保護個(ge) 人合法權益、促進科技向善的必然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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