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協商民主優勢轉化為人民民主效能
作者:鄒加怡(全國政協機關(guan) 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全國政協副秘書(shu) 長)
黨(dang) 的十九屆六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黨(dang) 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決(jue) 議》,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論述。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形成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ti) 係。人民政協要深刻理解並充分發揮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的獨特優(you) 勢,按照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為(wei) 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彰顯更強大生機活力作出貢獻。
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體(ti) 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要求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jia) 值,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中國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民主的本質和核心。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wei) 大創造,是黨(dang) 不斷推進中國民主理論創新、製度創新、實踐創新的經驗結晶,既有鮮明中國特色,也體(ti) 現全人類共同追求,為(wei) 豐(feng) 富和發展人類政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協商民主作為(wei) 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實現形式,很好體(ti) 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的要義(yi) 和特點,豐(feng) 富了民主形式、拓寬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內(nei) 涵,展現了中國民主的深厚現實基礎和廣闊發展前景。
協商民主體(ti) 現全鏈條的民主優(you) 勢。在我國,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ju) 、民主協商、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形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鏈條。協商民主貫穿於(yu) 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各個(ge) 環節,通過協商於(yu) 決(jue) 策之前和決(jue) 策實施之中的製度化實踐、圍繞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jue) 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協商式監督等方式,推動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各環節都體(ti) 現人民意願、反映人民心聲。充分的協商民主可以有效防止那種選舉(ju) 時漫天許諾、選舉(ju) 後無人過問的現象,有助於(yu) 更好實現人民群眾(zhong) 的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監督權,更好實現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誌相統一。
協商民主踐行全方位的民主要求。協商民主是實實在在而不是做樣子的,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個(ge) 方麵的。協商內(nei) 容廣泛,不僅(jin) 體(ti) 現在政治領域,還包括經濟、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等領域,涉及人民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麵臨(lin) 的各類實際問題。協商渠道豐(feng) 富,包括政黨(dang) 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ti) 協商、基層協商、社會(hui) 組織協商等。協商方式多樣,包括提案、會(hui) 議、座談、論證、聽證、公示、評估、谘詢、網絡等。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有效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jia) 值和理念更好轉化為(wei) 科學有效的製度安排和具體(ti) 現實的民主實踐。
協商民主凸顯全覆蓋的民主特點。協商民主蘊含人民民主的真諦,充分體(ti) 現了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點和優(you) 勢。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體(ti) 人民和全社會(hui) 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ge) 地方人民群眾(zhong) 利益的事情,在這個(ge) 地方的人民群眾(zhong) 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zhong) 利益、特定群眾(zhong) 利益的事情,在這部分群眾(zhong) 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zhong) 利益的事情,在基層群眾(zhong) 中廣泛商量。通過在人民內(nei) 部各方麵廣泛商量,有序暢通各種利益要求和訴求進入決(jue) 策程序的渠道,更好實現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實現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促進科學決(jue) 策、民主決(jue) 策,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鮮明特色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全過程。”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從(cong) 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中汲取智慧和養(yang) 分,紮根中國社會(hui) 土壤,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是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體(ti) 係和生動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yu) 廣泛協調各種政治關(guan) 係和社會(hui) 關(guan) 係,有助於(yu) 實現各方麵在共同指導思想、共同奮鬥目標的基礎上團結合作。
協商民主具有堅實文化根基。民主政治形式的形成發展受一個(ge) 國家特定的曆史、社會(hui) 、文化條件影響和製約。協商民主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wei) 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you) 秀政治文化,是承載著中華民族價(jia) 值觀念的重要民主形式。協商民主堅持天下為(wei) 公,始終以國家利益為(wei) 本、以百姓關(guan) 注為(wei) 要,從(cong) 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全局看問題;堅持兼容並蓄,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堅持求同存異,既尊重多數人的意願,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需求,理性平和地找到最大公約數。
協商民主具有深厚理論淵源。民主屬於(yu) 上層建築,是由經濟基礎決(jue) 定的。我國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wei) 主體(ti)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等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從(cong) 根本上決(jue) 定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是真正的人民民主。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把馬克思主義(yi) 關(guan) 於(yu) 人民民主的思想同中國具體(ti) 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相結合,形成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理論,推動把選舉(ju) 民主與(yu) 協商民主結合起來,通過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建設,在人民內(nei) 部各方麵進行廣泛協商,使人民廣泛持續深入參與(yu) 國家政治生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這是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政治理論,也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理論貢獻。
協商民主具有豐(feng) 富實踐探索。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人民進行長期政治實踐探索的重要成果。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第一屆全體(ti) 會(hui) 議召開,標誌著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正式確立。改革開放後,人民政協的性質和作用載入憲法,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被確立為(wei) 基本政治製度。黨(dang) 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製度,對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作出部署。黨(dang) 的十九大強調,要加強協商民主製度建設,形成完整的製度程序和參與(yu) 實踐。我們(men) 黨(dang) 在不同曆史時期的努力探索,極大豐(feng) 富了植根於(yu) 中國國情和社會(hui) 土壤的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實踐,增強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效。
協商民主具有不斷完善的製度保障。發展民主政治,需要一係列製度、程序、機製的保障。我國政治製度為(wei) 發揮協商民主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奠定了基礎,特別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為(wei) 政黨(dang) 協商、政協協商提供了製度保障。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製定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加強政黨(dang) 協商的實施意見、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等,協商民主製度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推動全麵、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製度體(ti) 係進一步健全。
發揮人民政協專(zhuan) 門協商機構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發揮好人民政協專(zhuan) 門協商機構作用。”人民政協作為(wei) 具有中國特色的製度安排,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推進協商民主實踐的重要力量,在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體(ti) 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具有重要地位。要通過加強專(zhuan) 門協商機構建設,更好實現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成為(wei) 紮根中國大地的製度形態、治理機製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堅持黨(dang) 對政協協商的領導。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是我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證。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人民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的重要製度設計。要把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領導作為(wei) 根本政治原則和重大政治責任,通過政協協商的製度實踐,切實發揮協商民主這一實現黨(dang) 的領導重要方式的作用,使黨(dang) 的主張充分反映人民意願,把黨(dang) 的主張轉化為(wei) 社會(hui) 各界的共識和行動,推動治國理政各項決(jue) 策部署有效落實。通過有效工作,使人民政協更好成為(wei)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dang) 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拓展協商內(nei) 容、形式和範圍。胸懷“國之大者”,圍繞“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以促進解決(jue) 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為(wei) 工作重點,瞄準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問題協商議政。發揮協商式監督作用,運用集協商、監督、參與(yu) 、合作於(yu) 一體(ti) 的優(you) 勢,參與(yu) 全過程人民民主各環節、全鏈條的實踐。充分發揮政協全國委員會(hui) 和地方各級政協組織、60多萬(wan) 名各級政協委員作用,發揮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dang) 派團體(ti) 和各族各界人士作用,發揮全國政協包容性強、團結麵廣的34個(ge) 界別作用,更好反映各層級各領域各方麵的意見建議。
實現民主、團結相互貫通。切實提高政協委員協商能力,培育協商文化,堅持廣泛協商、平等協商、有序協商、真誠協商,做到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在人民政協協商平台上真實反映各界訴求和群眾(zhong) 呼聲,充分體(ti) 現人民意誌、實踐人民民主、正確處理人民內(nei) 部矛盾、激發人民創造活力。有效推動政協協商議政成為(wei) 委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過程,成為(wei) 形成共識、深化共識、傳(chuan) 播共識的過程,更好實現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
加強專(zhuan) 門協商機構製度建設。人民政協作為(wei) 專(zhuan) 門協商機構,要體(ti) 現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相統一的原則,通過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服務決(jue) 策科學化民主化。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明確政協工作製度建設的總體(ti) 框架和重點任務,堅持以憲法和相關(guan) 政策為(wei) 依據,著力建立健全以政協章程為(wei) 基礎、以協商製度為(wei) 主幹,覆蓋政協黨(dang) 的建設、履職工作、組織管理、內(nei) 部運行等各方麵的製度,進一步形成權責清晰、程序規範、關(guan) 係順暢、運行有效的工作製度體(ti) 係,為(wei) 發揮專(zhuan) 門協商機構作用提供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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