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確:依法隔離期間企業應按正常勞動支付員工工資
新華社上海3月28日電(記者周蕊)28日,上海人社部門發布文件明確,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ye) 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
根據《本市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疫情的若幹政策措施》,上海圍繞援企穩崗穩就業(ye) 、關(guan) 心關(guan) 愛一線醫務工作者及相關(guan) 人員、維護勞動關(guan) 係和諧穩定、優(you) 化人社服務等四個(ge) 方麵,推出了十六條有針對性的具體(ti) 舉(ju) 措。
根據最新發布的這一文件,上海將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ye) 保險和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政策。失業(ye) 保險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ye) 用人單位工傷(shang) 保險基準費率,繼續在國家規定的行業(ye) 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考核用人單位工傷(shang) 保險浮動費率時,按照調整後的行業(ye) 基準費率執行。
同時,上海還明確將加大創業(ye) 扶持政策力度,強化就業(ye) 見習(xi) 政策保障,支持共享用工模式。優(you) 化24小時重點企業(ye) 用工調度保障機製,對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zhong) 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ye) ,建立就業(ye) 服務專(zhuan) 員“一對一”工作機製,協助企業(ye) 解決(jue) 員工招聘、用工調劑、技能培訓、勞動關(guan) 係等問題。
這一文件還明確將關(guan) 心關(guan) 愛一線醫務工作者及相關(guan) 人員,落實工傷(shang) 保障待遇,加大職稱評審支持力度,保障醫務等一線抗疫人員待遇。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醫務及相關(guan) 工作人員,開設綠色通道,快速認定工傷(shang) ,落實各項待遇。
文件還明確,要切實維護勞動關(guan) 係和諧穩定,統籌做好勞動關(guan) 係協調工作,鼓勵協商處理工資待遇問題。根據要求,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ye) 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勞動者,企業(ye) 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guan) 規定支付其工資。對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導致企業(ye) 停工停業(ye) 或勞動者不能返崗的,勞動關(guan) 係雙方應強化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理念,區分不同情況,盡可能協商解決(j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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