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源碑”訴生態情
上世紀70年代,山西省新絳縣席村在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時,發現了一座“永護泉源碑”,這是清代乾隆二十五年由當地村民所立。這座碑影響和警示著鼓水兩(liang) 岸15個(ge) 村莊。每每有私采亂(luan) 挖、違法建築,破壞生態平衡的事發生,人們(men) 都會(hui) 說:“‘永護泉源碑’在看著我們(men) 呢!”據了解,這座“永護泉源碑”是我國迄今發現最早的關(guan) 於(yu) 保護水資源環境的鄉(xiang) 規民約。它從(cong) 保護生態環境、水資源以及賞罰嚴(yan) 明的規定和資源權屬,給了我們(men) 許多理念和啟示,與(yu)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觀念,一脈相承。
碑的上端寫(xie) 著“永護泉源碑記”6個(ge) 大字,下端碑文寫(xie) 道:“九原一出實為(wei) 泉源發脈蓋山,澤通氣乃天地自然之理,誌載以有限之,供無限之取則泉之涸也。可立而待也有者,不無杞人之憂,焉詎遭鼓堆莊屢屢偷鑿石塊貨賣銀錢,侵占山基。”
原來新絳古堆村旁有一九原山,山下有一長流不斷的泉水,隋代縣令梁軌以驚人舉(ju) 措修渠引水,引九原山泉澆灌沿線“泉東(dong) 八村和泉西七村”15個(ge) 村莊的良田,成山西修渠引水之首創。這股泉水還引進縣城的隋代“絳守居園池”,曆代文人墨客為(wei) 之賦詩作詞。範仲淹吟詠的《絳州園池》詩中寫(xie) 道:“絳台使君府,亭閣參園圃。一泉西北來,群峰高下睹”,寥寥幾句,便將一泓碧泉寫(xie) 得氣度不凡。
水是農(nong) 業(ye) 命脈、人的生命線,與(yu) 人的生活息息相關(guan) 。試想,屢屢偷鑿石塊,猶如剝離遮蓋在山體(ti) 上一層堅固厚實的罩衣,使草木盡失,山石被毀。失去穩固土石、涵養(yang) 水分的機能,本應滾滾冒出的泉水,變為(wei) 涓涓細流,這不是在掐莊稼的脖子,卡人的生路嗎?讀碑中文字,我們(men) 悟出茂密的草樹枝葉、縱橫交錯的根係結構,構建了青山,涵養(yang) 了水源,泉水才得以生生不息、永流不止。
乾隆年間有村民在九原山上炸山取石,使泉水減少,也有村民在古水灌區兩(liang) 岸違章搭建,破壞水利設施。為(wei) 製止這種破壞生態環境的事繼續發生,村民相約對一些炸山取石和破壞水利設施的村民進行處罰。這千餘(yu) 字的碑文對鑿石毀壞泉源和破壞水利設施的行為(wei) ,都做了詳細的論處,並將雍正年間一樁破壞泉源的案件作了記載,把私采亂(luan) 建的27個(ge) 人名字一一刊列碑上,使其成為(wei) 一份“黑名單”公之於(yu) 眾(zhong) 。而懲罰也別具一格,將罰款一部分用於(yu) 護泉之用,一部分用作古堆娘娘廟的油燈之費。
娘娘廟建在九原山的一個(ge) 製高點,為(wei) 宋代所建,它就像一位老者,每天注視著山上茂密的植被,山下不息的泉水。給娘娘廟一些油燈之費,體(ti) 現了古人對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視。
碑文最後提出的“官山不應私賣”,告訴人們(men) 山是國家的財產(chan) ,私人不能占山為(wei) 王,更不能私挖濫采,應由國家統一有序管理。
古人雲(yun) :“觀今宜鑒古。”縱觀《永護泉源碑記》不難看出古人對環境保護有一種自發行為(wei) ,而村民也有自治的能力,“再不敢額外侵占,再額外占願甘承罪。”如今,三泉鎮黨(dang) 委把“永護泉源碑記”印刷到戶,廣泛宣傳(chuan) “永護泉源碑記”曆史意義(yi) 和現實意義(yi) ,同時,永護泉源,美化環境,保護村容村貌,把保護生態環境作為(wei) 大家的自覺行動。(梁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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