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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二審三大看點

發布時間:2022-06-23 13:50: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熊豐(feng) 、翟翔

  全國電信網絡詐騙立案數連續12個(ge) 月同比下降,破案率同比上升。當前,在高壓震懾態勢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製,但形勢依然嚴(yan) 峻複雜,案件多發,且呈現組織化、鏈條化、技術手段多變、跨境實施等特征。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五次會(hui) 議二次審議。作為(wei) 一部“小切口”的專(zhuan) 門立法,草案二審稿在進一步總結反詐工作經驗基礎上,著力加強預防性法律製度構建,強化壓實各方麵的主體(ti) 責任和社會(hui) 責任,加大對違法犯罪人員的處罰,在“難點”“痛點”問題上精準出招。

  增加責任主體(ti) ,強化反詐宣傳(chuan) 、預警勸阻

  電信網絡詐騙是可以預防的,多破案不如少發案。要把電信網絡詐騙防住,關(guan) 鍵在各方麵共同發力。

  此次提請審議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二審稿,增加金融機構、電信企業(ye) 、互聯網企業(ye) 和新聞媒體(ti) 單位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chuan) 的相關(guan) 義(yi) 務;擴大預警勸阻的責任主體(ti) ,增加其他部門和金融、電信、互聯網企業(ye) 的預警勸阻措施,進一步釋放出反詐工作齊抓共管、協同共治的明確信號。

  “您好,您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了嗎?”在辦事大廳,在車站廣場……如今,人們(men) 感受到反詐宣傳(chuan) 形式多樣、無處不在,宣傳(chuan) 主體(ti) 也從(cong) 公安機關(guan) 拓展到各相關(guan) 行業(ye) 領域,全民反詐、全社會(hui) 反詐的濃厚氛圍正在形成。

  預警勸阻,是反詐防詐的重要經驗。公安部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國家反詐中心App已受理群眾(zhong) 舉(ju) 報線索3350餘(yu) 萬(wan) 條,向群眾(zhong) 預警2.4億(yi) 次;29個(ge) 省區市的公安機關(guan) 開通96110預警勸阻專(zhuan) 線……

  預警勸阻要跑在犯罪分子前麵,關(guan) 鍵在於(yu) 分秒必爭(zheng) 、以快製快。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局長隋靜介紹:“工信部聯合公安部推出12381涉詐預警勸阻係統,升級了‘老年人親(qin) 情號碼預警’和‘閃信霸屏預警’功能,大幅提升預警勸阻效果。去年7月上線以來,累計發送預警短信和閃信7380萬(wan) 條,預警勸阻有效率達60%。”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李小愷認為(wei)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宣傳(chuan) 防範和預警勸阻措施上升為(wei) 法律規定,同時增加相關(guan) 部門宣傳(chuan) 義(yi) 務和預警勸阻責任,有利於(yu) 營造反詐宣傳(chuan) 濃厚氛圍,共築人民“防線”;有利於(yu) 動員各類社會(hui) 力量開展預警勸阻,共砌“防火牆”。

  拓展“資金鏈”治理,提升被騙資金攔截效率

  作為(wei) 侵財類犯罪,電詐違法犯罪分子瞄準的是人民群眾(zhong) 的“錢袋子”。與(yu) 傳(chuan) 統詐騙“麵對麵”方式不同,詐騙團夥(huo) 借助“互聯網+金融”非接觸式實施犯罪,誘導被害人使用網絡轉賬,將被騙資金轉入由若幹“人頭”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收款二維碼等構成的非法資金流渠道,進行被騙資金的在線轉移和“清洗”。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電詐違法犯罪分子利用三方、四方支付、“跑分”平台、數字貨幣、貿易對衝(chong) 等多種方式,不斷改變轉賬洗錢手法,轉賬速度快、隱蔽性強,給公安機關(guan) 追繳贓款工作帶來困難,也對全環節“資金鏈”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對此,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二審稿將涉詐監測治理對象由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拓展到數字人民幣錢包、收款條碼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務。

  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zhen) 查學院副教授謝玲認為(wei) ,將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收款條碼納入涉詐資金監測,有利於(yu) 防止多元化的金融賬戶構成電詐犯罪洗錢通道,及時發現被騙資金的轉賬軌跡,並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予以攔截,為(wei) 被害人追贓挽損。

  憑借電子支付和資金流轉跨行、跨地區、跨境的交易特征,電詐違法犯罪分子盤踞境外,為(wei) 了達到“取財”目的,使用“人頭”銀行賬戶、“跑分”人員提供的收款卡碼,對被騙資金進行多次轉移。

  對此,草案二審稿為(wei) 保障監測識別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確金融機構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設備位置信息。

  “金融機構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交易設備位置信息,可以有效識別從(cong) 境外發起的可疑交易,評估賬戶涉詐風險,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實施涉案資金止付、查詢、凍結爭(zheng) 取時間,提升資金攔截時效。”謝玲說。

  加大涉詐懲戒,對涉詐人員可采取限製出境等措施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團夥(huo) 的跨國、跨境組織性、規模性特征日趨明顯。集團頭目和骨幹往往躲在境外,打著高薪招聘的幌子,誘騙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赴境外從(cong) 事詐騙活動。

  根據公安部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公安部一年來先後向重點國家和地區派出多個(ge) 工作組開展國際執法合作,從(cong) 境外遣返610餘(yu) 名犯罪嫌疑人;組織開展“斷流”專(zhuan) 案行動,打掉非法出境團夥(huo) 1.2萬(wan) 個(ge) ,抓獲偷渡犯罪嫌疑人5.1萬(wan) 名。

  目前,赴境外針對國內(nei) 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大幅減少。但在一些國家和地區,仍有不少犯罪團夥(huo) 向我公民實施詐騙活動。辦案民警認為(wei) ,當前種種跡象表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開始向打擊難度更大的境外地區轉移並擴散。

  根據打擊治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實踐需要,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二審稿規定,對特定人員出境活動存在重大涉詐嫌疑的,或者因從(cong) 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決(jue) 定對其采取有關(guan) 限製出境措施。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認為(wei) ,對有關(guan) 涉詐人員增設限製出境措施,能夠降低電詐案件調查和執法難度,加強對電詐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處罰與(yu) 震懾力度,防止境外成為(wei) 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外之地”。

  此外,草案二審稿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人員懲處力度,增加了對電詐違法犯罪分子可以采取限製其有關(guan) 卡、賬戶、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櫃麵業(ye) 務、暫停新業(ye) 務、限製入網等措施。

  “電詐違法犯罪分子使用的電話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是其實施詐騙活動的信息通聯工具和資金歸集工具。對因從(cong) 事電詐活動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作出一定限製,有利於(yu) 進一步完善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的基礎管理製度,從(cong) 源頭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郭靂說。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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