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這31種行為將被嚴厲禁止
為(wei) 進一步規範網絡主播從(cong) 業(ye) 行為(wei) ,加強職業(ye) 道德建設,促進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遊部共同製定了《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行為(wei) 規範對網絡主播的行為(wei) 做出了哪些要求?有哪些行為(wei) 明確不能出現?一起來了解。
行為(wei) 規範適用的對象是哪些人?
根據《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通過互聯網提供網絡表演、視聽節目服務的主播人員,包括在網絡平台直播、與(yu) 用戶進行實時交流互動、以上傳(chuan) 音視頻節目形式發聲出鏡的人員,應當遵照本行為(wei) 規範。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合成的虛擬主播及內(nei) 容,參照本行為(wei) 規範。
注意!這31種行為(wei) 將被嚴(yan) 厲禁止
《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明確,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下列行為(wei) :
除了31種明確禁止的行為(wei) 外,《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還對諸多網民關(guan) 注度高的問題做出明確規範。如網絡主播應當如實申報收入,依法履行納稅義(yi) 務。網絡主播應自覺擯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luan) 象、拜金主義(yi) 等不良現象等。
值得關(guan) 注的是,《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中還明確提出,對於(yu) 需要較高專(zhuan) 業(ye) 水平(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nei) 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ye) 資質,並向直播平台進行執業(ye) 資質報備,直播平台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對出現違規行為(wei) 的網絡主播,《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明確,要強化警示和約束,對問題性質嚴(yan) 重、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應當封禁賬號,將相關(guan) 網絡主播納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不允許以更換賬號或更換平台等形式再度開播。
對公眾(zhong) 關(guan) 心的違法失德藝人還能不能在網上開展直播等相關(guan) 活動,《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也明確,不得為(wei) 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進行文藝表演、發聲出鏡機會(hui) ,防止轉移陣地複出。(文案/海報:王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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