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兩部門發文 “獎補結合”支持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發布時間:2022-07-14 09:54:00來源: 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7月12日電 (記者曲哲涵、劉誌強)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支持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的通知》,提出自2022年起,將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支持30個(ge) 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通知提出,一是優(you) 先選擇6條主軸上覆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長江經濟帶、粵港澳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的樞紐。二是優(you) 先選擇位於(yu) 大陸橋走廊、西部陸海走廊等涉及西部地區走廊、沿邊通道上的樞紐。三是鼓勵2個(ge) 及以上城市聯合申報綜合貨運樞紐。支持範圍既包括樞紐港站等交通運輸基礎節點,也包括多節點串聯與(yu) 往返形成的重要網鏈。地方選擇申報城市或城市群,組織編製實施方案,製定實施目標,將目標細化成為(wei) 可量化、可考核的具體(ti) 指標。交通運輸部、財政部通過競爭(zheng) 性評審方式擇優(you) 支持。

  在資金分配上,財政部將根據交通運輸部建議名單,結合財力情況,采取“獎補結合”方式,專(zhuan) 門安排一定規模的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予以支持,並加強對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的公路建設等其他相關(guan) 項目資金、中央企業(ye) 資金的統籌協調。獎補資金按照每個(ge) 城市原則上不超過15億(yi) 元、每個(ge) 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30億(yi) 元控製。實施第一年按每個(ge) 城市5億(yi) 元的統一標準予以補助(城市群補助總額按10億(yi) 元上限控製)。

  在資金使用上,通知強調,要將獎補資金用於(yu) 支持基礎設施及裝備硬聯通,引導規則標準及服務軟聯通,引導建立健全一體(ti) 化運營機製等,不得用於(yu) 征地拆遷、房地產(chan) 開發、樓堂館所建設以及除前述規定用途外的物流園區建設和運營。鼓勵城市或城市群加強各方麵資金統籌,創新投入機製,靈活采取資本金注入、PPP、股權投資基金、績效獎勵、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吸引撬動社會(hui) 資本投入。

(責編: 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