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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營銷短信成為生意?商家守規矩才是關鍵

發布時間:2022-12-01 09:32: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熊誌

  “雙十一”“雙十二”,各路商家都會(hui) 忙不迭地展開“短信攻勢”,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堪稱海量的廣告信息。然而,媒體(ti) 近日暗訪發現,最近在抖音、快手、閑魚等平台,部分職業(ye) 舉(ju) 報人發布模板化舉(ju) 報教程、宣揚舉(ju) 報獲利,教學收費從(cong) 數百元到上萬(wan) 元不等。

  舉(ju) 報營銷短信,竟然成了一門生意?從(cong) 報道來看,其掙錢模式倒也不複雜,針對商家的營銷短信,向主管部門展開批量化、模板化的投訴,商家或者短信運營商迫於(yu) 監管壓力,隻好花錢協商撤訴,息事寧人。

  首先要指出的是,舉(ju) 報營銷短信和職業(ye) 打假,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它們(men) 都是建立在商家存在一定過錯的前提下。比如關(guan) 於(yu) 營銷短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ye) 性信息”。

  現實中,很多用戶不勝其擾,隻不過礙於(yu) 投訴維權流程太複雜,所以沒有深究。職業(ye) 舉(ju) 報能以此牟利,是因為(wei) 不管是商家還是承接短信推送業(ye) 務的服務商,在未經用戶同意的前提下群發營銷短信本就不合規。

  那麽(me) ,商家有錯在先,是不是意味著模板化、批量化舉(ju) 報就合情合理?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這裏麵有兩(liang) 點值得注意。其一,一條短信批量化投訴,並且繞開官方投訴渠道,向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投訴。也就是說,這裏麵不僅(jin) 存在著重複投訴、無效投訴的情況,多部門同時投訴還會(hui) 擠占行政資源,導致一些正當的私人維權投訴無法得到及時處理。

  其二,舉(ju) 報人的動機很明確,就是通過投訴來讓商家和短信運營商就範,以此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且有的舉(ju) 報者是代他人維權,幾千甚至上萬(wan) 元的賠償(chang) 請求,明顯也超出了短信騷擾索賠的合理範疇。有些性質嚴(yan) 重的,甚至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因此,要鼓勵用戶依法維權,但對於(yu) 一些批量化、模板化的投訴舉(ju) 報,也應該依法依規嚴(yan) 厲打擊。

  像前不久發布的《關(guan) 於(yu) 查處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相關(guan) 舉(ju) 報的行政執法指引》就提到,對於(yu) 模板式舉(ju) 報、無效舉(ju) 報和惡意舉(ju) 報,要提高受理的門檻,比如舉(ju) 報人非實名、非舉(ju) 報號碼使用者,可以告知舉(ju) 報人非利害相關(guan) 人,避免浪費行政資源。

  另一方麵,從(cong) 報道來看,不僅(jin) 舉(ju) 報成了一門職業(ye) ,教授模板化舉(ju) 報獲利的流程、方法,也成了一門教學生意。有的職業(ye) 舉(ju) 報人以賺錢為(wei) 誘餌收費教學,在平台上招收學徒,對此,各個(ge) 網絡平台也應該清理違規教學或收徒的內(nei) 容、賬號,避免給惡意舉(ju) 報可乘之機。

  當然,舉(ju) 報營銷短信的地下產(chan) 業(ye) 能夠發展壯大,說到底還是因為(wei) 有太多的商家不守規矩,未經同意就擅自短信騷擾。這些惡意舉(ju) 報現象的存在,其實也是提醒:其一,正規的投訴維權通道,要更加暢通,給用戶維權提供便捷,倒逼商家采用正當合理的營銷方式;其二,商家要充分尊重用戶的知情同意權,如果自身沒有過錯和瑕疵,舉(ju) 報者想通過投訴來非法獲利,自然很難得逞。(熊誌)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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