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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新型城鎮化應處理好幾個關係

發布時間:2023-02-02 09:58:00來源: 經濟日報

  作者:佟光霽、張林(東(dong) 北林業(ye) 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城鎮化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結果,也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這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ju) 措,也是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創造美好生活的重要路徑。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要立足於(yu) 以人民為(wei) 中心,堅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wei) 引領,堅持係統性、協同性、關(guan) 聯性原則,順應發展趨勢,破解突出問題,在更深層次上認識城鎮化的規律,辯證處理好以下三大關(guan) 係。

  處理好“轉”與(yu) “化”的關(guan) 係,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推動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個(ge) 循序漸進的過程。近年來,新生代農(nong) 民工和舉(ju) 家遷移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規模不斷增加,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逐年提高,但一些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的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依然麵臨(lin) 較高落戶門檻,一些暫不落戶的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不能平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不高的問題依然存在。促進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全麵融入城市是城鎮化步入新階段的重要任務。推動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不僅(jin) 要關(guan) 注城鎮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等數量指標的提高,更要關(guan) 注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在就業(ye) 、收入、住房、醫療、教育等市民化質量指標上的改善,高質量地實現“轉”“化”接續,讓新市民體(ti) 麵地工作和生活。在這一過程中,既要深化戶籍製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為(wei) 重點,不斷放寬戶籍準入限製,完善差別化落戶政策,還要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比如,以公辦學校為(wei) 主將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yi) 務教育保障範圍,將非戶籍常住人口納入保障性住房體(ti) 係,提高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

  處理好“鄉(xiang) ”與(yu) “城”的關(guan) 係,著力構建互促互融的新型城鄉(xiang) 格局。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就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了一係列重大決(jue) 策部署,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體(ti) 製機製和政策體(ti) 係頂層設計完成,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服務製度加快接軌,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邁出新步伐。推動城鄉(xiang) 融合發展,不是簡單地把農(nong) 業(ye) 人口轉移到城市,應堅持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xiang) 村振興(xing) 並舉(ju) ,逐步破除城鄉(xiang) 二元分割的體(ti) 製機製,強化城鄉(xiang) 資源統籌,充分發揮以工補農(nong) 、以城帶鄉(xiang) 作用,以鄉(xiang) 情、鄉(xiang) 愁和鄉(xiang) 土文化為(wei) 紐帶,發揮“人”的作用,引導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要素資源雙向流動,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nong) 民農(nong) 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ti) 收益分配權,一體(ti) 化推進城鄉(xiang) 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打造融合互促和互惠互利的城鄉(xiang) 生態,構建城鄉(xiang) 融合發展共同體(ti) 。

  處理好“城”與(yu) “鎮”的關(guan) 係,推進以縣城為(wei) 重要載體(ti) 的城鎮化建設。城鎮化是中國特色的城市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是其重要內(nei) 涵。綜合來看,產(chan) 業(ye) 和人口向經濟發展優(you) 勢區域集中是客觀規律和長期趨勢,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產(chan) 業(ye) 升級、創新策源等方麵的引領作用日益凸顯。與(yu) 此同時,大中小城市應形成更為(wei) 科學的功能定位和更為(wei) 協調的空間布局,特別是作為(wei) 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關(guan) 鍵紐帶的縣城具有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就業(ye) 安家需求的巨大潛力。因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要積極培育發展城市群和都市圈,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分類明確不同規模城市發展方向和建設重點,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重點發展,優(you) 化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協作、功能完善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加快轉變超大特大城市發展方式。通過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設,有序疏解大城市一般性製造業(ye) 、區域性物流基地、專(zhuan) 業(ye) 市場等功能和設施。以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資金鏈和人才鏈等經濟關(guan) 係為(wei) 基礎,建立完善城鎮協同發展和利益共享機製,特別是引導大城市教育、醫療等優(you) 質公共資源向中小城市延伸,激發中小城市發展活力,更好滿足“人”的需求。同時,還要按照區位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差異,分類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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