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預警畢業生八大求職“陷阱” 發布避“坑”提示
正值求職季,高校畢業(ye) 生即將走向職場,開啟人生新篇章。但一些不法分子專(zhuan) 挑涉世未深的畢業(ye) 生求職者進行欺詐,讓人不得不防。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近日公開發出預警,提醒畢業(ye) 生在收獲Offer(入職通知——編者注)的同時,也要小心“求職陷阱”,避開套路和騙局。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職業(ye) 介紹機構以介紹工作為(wei) 名,向求職者變相收取各種名目費用,其典型特征是沒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等相關(guan) 資質,冒充或偽(wei) 造相關(guan) 資質騙取求職畢業(ye) 生信息。這些非法職介機構即便提供了崗位信息,也是與(yu) 高校畢業(ye) 生需求不匹配甚至虛假的就業(ye) 崗位。
防範提示:高校畢業(ye) 生求職時,應當優(you) 先選擇公共就業(ye) 人才服務機構和正規市場中介機構,對市場中介機構應了解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職業(ye) 介紹業(ye) 務,是否具備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與(yu) 市場中介機構簽訂協議時,不要輕信其口頭承諾,一定要看清簽約的內(nei) 容,不要盲目簽字。
兼職陷阱
一些詐騙分子打著高薪兼職、點擊鼠標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特點是門檻較低,號稱輕鬆兼職、薪酬豐(feng) 厚。
防範提示:高校畢業(ye) 生不要輕信既輕鬆又賺錢的“好”差事,應當了解當前崗位的市場薪資水平,明白天上不會(hui) 掉餡餅,掉下的往往是陷阱。同時注意個(ge) 人信息安全,不要輕易泄露銀行卡、網銀、支付寶等密碼信息,不要隨意打開陌生網址鏈接。
收費陷阱
用人單位或者中介機構以招聘為(wei) 名,收取高校畢業(ye) 生報名費、服裝費、體(ti) 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費用。有些中介機構與(yu) 不法用人單位合作,先由中介機構以推薦工作為(wei) 名收取費用,畢業(ye) 生到該用人單位入職時,不法用人單位編造各種理由拒絕畢業(ye) 生上崗或中途辭退。還有些機構向畢業(ye) 生承諾提供高薪行業(ye) 實習(xi) 崗位,但畢業(ye) 生必須繳納相關(guan) 服務費用。
防範提示:畢業(ye) 生要謹記,應聘工作本身並不需要任何費用,對於(yu) 將先交費作為(wei) 條件的招聘麵試實習(xi) 等都需要謹慎對待,核實有無收費的法律依據。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並加蓋單位公章,為(wei) 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借貸陷阱
個(ge) 別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以高薪就業(ye) 作為(wei) 誘餌,向高校畢業(ye) 生承諾培訓後包就業(ye) ,但須向指定借貸機構貸款支付培訓費用。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往往難以兌(dui) 現承諾,或推薦的工作與(yu) 原先承諾相差甚遠,畢業(ye) 生可能會(hui) 麵臨(lin) 身負高額借貸又沒有實現就業(ye) 的不利局麵。
防範提示:高校畢業(ye) 生要增強辨別意識,看機構或企業(ye) 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培訓內(nei) 容,看承諾薪資是否與(yu) 社會(hui) 同等崗位大體(ti) 一致,慎重簽署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nei) 容的培訓協議,注意保留相關(guan) 材料。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guan) 部門報案。確有需求參加職業(ye) 培訓的,請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公布的正規培訓機構。
傳(chuan) 銷陷阱
傳(chuan) 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其繳納費用或者以購買(mai) 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wei) 。傳(chuan) 銷一般以親(qin) 友極力推薦的途徑傳(chuan) 播,基本都以輕鬆賺大錢、無需麵試直接上崗為(wei) 噱頭。傳(chuan) 銷麵試或工作地點都比較偏僻且轉換頻繁,公司業(ye) 務不能清晰說明。
防範提示:高校畢業(ye) 生務必清楚傳(chuan) 銷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在求職中要了解傳(chuan) 銷的基本特征,對發展下線的宣傳(chuan) ,要保持頭腦高度清醒,防止陷入傳(chuan) 銷設計的圈套中。如果不慎進入傳(chuan) 銷,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時間脫身報警。
合同陷阱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ge) 別用人單位為(wei) 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高校畢業(ye) 生合法權益。有的僅(jin) 簽訂“就業(ye) 協議書(shu) ”,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guan) 事項,沒有簽訂書(shu) 麵勞動合同。有的合同內(nei) 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ti) 內(nei) 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為(wei) 由,同時準備兩(liang) 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nei) 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cong) 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
防範提示: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guan) 係雙方應當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高校畢業(ye) 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yu) 用人單位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nei) 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hui) 保險、勞動條件等),特別要高度警惕其中於(yu) 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難以維權。
試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複約定試用期。有的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wei) 由,支付工資低於(yu) 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不繳納社會(hui) 保險。還有的用人單位為(wei) 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ye) 生,試用期約定較低的工資,等試用期結束後,便以各種理由解聘,“假試用,真使用”。
防範提示: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約定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有不同的時限限製,最長不超過6個(ge) 月,同一用人單位與(yu) 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wei) 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ge) 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jin) 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wei)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平不低於(yu) 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低於(yu)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yu)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為(wei) 了增加對高校畢業(ye) 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誇大單位規模、業(ye) 績、發展前景、工資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單位玩弄文字遊戲,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nei) 容做模糊化處理,將銷售員、業(ye) 務員等職位美化成“市場部經理”“事業(ye) 部總監”等有誘惑力的名稱。
防範提示:高校畢業(ye) 生可通過企業(ye) 官網、媒體(ti) 報道、工商登記注冊(ce) 信息等查詢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仔細甄別各類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輕信。求職時要詳細詢問崗位信息、工作內(nei) 容,不能隻看表麵,避免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與(yu) 預期有出入,浪費求職時間和精力。同時,可以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對長時間大量招聘、離職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人社部提醒廣大高校畢業(ye) 生,要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信息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業(ye) 人才服務機構、公共招聘網站,以及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推薦認定的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網站求職。一旦遭遇上述情況,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投訴舉(ju) 報。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shang) 害,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記者 李桂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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