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
作者:陳詩波(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開發海洋一直是世界強國的核心戰略目標,而海洋科技是推動海洋開發的第一生產(chan) 力。建立強大的海洋戰略科技力量,掌握科技創新主動權,已成為(wei) 世界各海洋強國贏得海洋話語權的戰略共識。
我國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初具規模
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重大科技創新平台服務功能得到持續增強。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海洋領域國家科技創新平台布局加快推進。截至2022年,我國海洋領域共有8個(ge) 學科全國重點實驗室、8個(ge) 企業(ye) 全國重點實驗室、86個(ge) 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央地共建實驗室。同時,相繼建成並投入使用了“科學”“探索”“實驗”和“向陽紅”係列科考船,“深海勇士”和“奮鬥者”號載人潛水器,“大洋號”大洋綜合資源調查船,國家海底科學觀測網和南海海洋觀測網,以及國家級深海微生物資源庫等。這些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為(wei) 我國海洋資源勘探開發和重大項目研發提供了重要支撐,使我國在深水、綠色、安全等海洋高技術領域取得重要突破。
二是涉海高校、院所科技創新能力快速提升。截至2022年,全國涉海類高等院校共15所,構建起包括海洋生物、海洋化學、海洋物理、船舶與(yu) 海洋工程、海洋漁業(ye) 科學與(yu) 技術、海洋資源與(yu) 環境、海洋地質學、港口航道與(yu) 海岸工程等在內(nei) 的完整學科體(ti) 係,為(wei) 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提供了重要基礎支撐。海洋領域國家科研機構在海洋調查觀測、深海探測、海洋資源開發等領域關(guan) 鍵技術研發方麵取得重要進展,如中國科學院的鷹式波浪能發電技術和整套裝備設計,獲得中國、美國、澳大利亞(ya) 3國發明專(zhuan) 利授權和法國船級社認證。
三是海洋領域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產(chan) 業(ye) 鏈條不斷延伸。我國在海洋領域初步培育形成了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chan) 權的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在海洋電子信息設備、海洋信息係統與(yu) 信息技術服務等方麵不斷取得突破,海洋通訊、船舶導航等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加快,推動我國海洋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2022年《財富》世界500強中,我國有7家海運船舶和資源勘探領域企業(ye) 上榜。
新形勢下需進一步提升海洋戰略科技力量
近年來,隨著世界各國抓緊爭(zheng) 奪海洋空間和資源,我國海域安全、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挑戰,對我國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提出了迫切需求。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國家海域安全形勢更加複雜、嚴(yan) 峻,海洋戰略科技力量成為(wei) 維護我國領海安全的根本保障。加快發展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對於(yu) 提升海洋軍(jun) 事裝備水平、保障我國地緣政治安全和國家總體(ti) 海洋安全至關(guan) 重要。
二是海洋戰略科技力量日益成為(wei) 世界各國海洋開發和海權盛衰的決(jue) 定性支撐。我國海洋蘊含有豐(feng) 富的生物資源、礦產(chan) 油氣資源等,具有巨大的潛在經濟價(jia) 值。但囿於(yu) 當前技術製約,現階段人類對於(yu) 海域資源開發極其有限。以國際海域為(wei) 例,其麵積約占全球海洋的64%,但目前隻有1%的公海得到開發治理,並且隻有0.01%的國際海底區域被納入人類治理範圍。而海域劃界、海洋探測、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環境安全保障等,對深海開發能力和技術裝備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水平決(jue) 定了我國能否在新一輪海洋資源開發中占據主導地位。
三是海洋生態環境問題愈發突出,海洋戰略科技力量成為(wei) 推動海洋可持續發展的關(guan) 鍵手段。20世紀以來,由於(yu) 各國在海洋資源開發過程中采取“先汙染,後治理”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垃圾傾(qing) 倒、“三廢”排放、放射性汙染物排放、溢油和化學品泄漏等環境汙染事故頻發,致使海洋環境問題愈發突出。與(yu) 此同時,全球氣候變暖、冰川融化、海洋塑料汙染、海洋酸化、危險性廢物越境轉移等日益加劇,使得海洋生物多樣性破壞嚴(yan) 重。海洋環境問題影響範圍大、有效治理難度高,必須集成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來統籌布局和綜合應對。
加快推動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體(ti) 係化建設
新時期,要加快建設麵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新型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體(ti) 係,著力解決(jue) 我國海洋發展中戰略性、長期性的科學技術難題。
一是構建新型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協同創新體(ti) 係。發揮新型舉(ju) 國體(ti) 製優(you) 勢,優(you) 化重組海洋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在事關(guan) 國家海域安全、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培育和環境治理的關(guan) 鍵領域布局建設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構建以涉海全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綜合科考船、深潛器、大科學裝置等為(wei) 支撐,海洋領域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等密切合作的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協同創新體(ti) 係。
二是強化海洋領域基礎研究投入。依托國家級科研機構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布局建設一批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強化對海洋領域基礎研究的投入,支持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聯合高校院所和上下遊企業(ye) 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推進海洋領域新興(xing) 學科建設。依托大科學裝置,加大國家科技計劃對海洋基礎研究與(yu) 應用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重點聚焦深海智能技術與(yu) 裝備、海洋環境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藍色糧倉(cang) 與(yu) 海洋工程裝備等領域,組織實施一批前瞻性、戰略性重大科技項目,培育麵向未來的海洋科技新優(you) 勢。
三是探索海洋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的管理體(ti) 製與(yu) 運行機製改革,在科研方向、人才管理、成果轉化等方麵賦予其更多自主權。探索建立“不定編製、不定級別、社會(hui) 化用人”的新型事業(ye) 單位法人管理體(ti) 製,完善“主任負責”的運行管理機製。試點采取會(hui) 員製、股份製、協議製、創投基金等方式,吸引企業(ye) 、金融機構與(yu) 社會(hui) 資本等共同投入建設,促進各類科技平台和科研數據在體(ti) 係內(nei) 開放共享。
四是積極培育一批海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支持海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與(yu) 高校院所在海洋生物、新能源和資源開發等前沿領域共建一批新型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支持海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參與(yu) 和牽頭實施國家重大科技專(zhuan) 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海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ti) ,加大對海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深遠海關(guan) 鍵技術研發的投入力度,打造一批跨領域、大協作和縱深交叉的創新基地。進一步加大企業(ye) 基礎研究支出所得稅加計扣除比例,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設立的基礎研究基金或資助大學科研院所開展基礎研究的資金投入,可享受研發經費加計扣除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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