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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按鍵”傷人? 法律“亮劍”!

發布時間:2023-07-14 09:50: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俗話說“舌上有龍泉,殺人不見血”。網絡暴力不同於(yu) 現實中的拳腳相加,但是這些在網絡空間中用文字、圖片等方式進行的傷(shang) 害和侮辱,一樣可以對當事人的現實生活產(chan) 生惡劣的影響,讓當事人的心靈“流血”。在傷(shang) 害當事人的同時,網絡暴力行為(wei) 也嚴(yan) 重汙染了互聯網環境,影響社會(hui) 和諧穩定。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同樣是針對網絡暴力,在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治理網絡暴力這顆“毒瘤”,營造良好生態勢在必行。

  開朗、樂(le) 觀是牛鈺給很多人的印象,踩著一條閃閃發光的“機械小鋼腿”,她的豁達和灑脫得到了無數人的欣賞。

  2008年汶川地震中,11歲的牛鈺被壓在坍塌的教室廢墟下三天三夜,也因此永遠失去了右腿。雖然遭遇不幸,但牛鈺依然笑著麵對生活,她曾踩著“鋼腿”亮相上海時裝周,還曾報名參加汶川馬拉鬆。作為(wei) 一名擁有眾(zhong) 多粉絲(si) 的視頻博主,她對待生活的態度激勵了網絡上的很多網友。

  雖然收獲了不少善意和祝福,但在今年3月,牛鈺發布視頻,自述遭遇網暴,在她公開的私信記錄中,有網友對其進行惡意騷擾,甚至侮辱謾罵。

  而網絡暴力不單單有謾罵侮辱,還有造謠誹謗等,這不僅(jin) 會(hui) 對當事人的情緒造成影響,還會(hui) 改變他們(men) 正常的生活軌跡。

  2020年7月,穀女士到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某偷拍。郎某某與(yu) 何某某編造“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對話內(nei) 容發至微信群。之後,偷拍的視頻、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合並轉發,並相繼擴散到多個(ge) 微信群、微信公眾(zhong) 號等網絡平台。此事在網絡上不斷發酵,穀女士因此被不明真相的網友辱罵,遭公司勸退,被醫院診斷為(wei) 抑鬱狀態,她直言經曆了“社會(hui) 性死亡”。

  除了直接的謾罵和攻擊,網暴往往還存在“人肉搜索”“個(ge) 人資料被曝光”等惡劣行為(wei) 。網絡暴力給受害者帶來的傷(shang) 害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

  隻因一頭粉色的頭發,“95後”女孩鄭靈華也遭到了網暴。2022年7月,鄭靈華拿著研究生錄取通知書(shu) 向病床上的爺爺報喜。讓她沒想到的是,有人針對她的粉色頭發,給她貼上惡毒的標簽;有人甚至攻擊她生病的爺爺。

  謠言和網暴給鄭靈華造成巨大的心理創傷(shang) ,在她的社交媒體(ti) 上,她曾寫(xie) 下了這樣一段話:“我寧願生一場大病做一場手術,可以讓自己看得到軀體(ti) 好起來的過程,但是網暴後的心理創傷(shang) ,不知何時才能消失。”在與(yu) 抑鬱症抗爭(zheng) 多日後,這位少女最終以自殺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一些針對他人肆意謾罵侮辱、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行為(wei) 不時出現。躲在鍵盤後麵的人到底是誰?又是誰在推波助瀾?北京互聯網法院通過梳理近年來該院受理的網絡暴力案件,總結出了這類案件的一些規律。

  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趙瑞罡:“在審理過程中,我們(men) 總結,從(cong) 這些案件的被告主體(ti) 情況來看,主要起訴集中在平台和網絡的一些大V,當然也有一些普通的網絡用戶。普通的網絡用戶往往都有從(cong) 眾(zhong) 心理,認為(wei) 法不責眾(zhong) ,並且隱藏在鍵盤後、APP後,覺得匿名化又是虛擬空間,覺得法律不會(hui) 追究本人,網絡用戶可能更多一種心理;對於(yu) 網絡大V來說,法治意識淡薄,往往基於(yu) 網絡大V轉發的一些評論,引發了暴力升級。”

  網絡暴力行為(wei) ,不僅(jin) 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侵害,還擾亂(luan) 網絡秩序、破壞網絡生態。那麽(me) ,如何治理網絡暴力呢?遏製網暴,首先就要防患於(yu) 未然。平台是第一道防線。

  在2022年11月,中央網信辦印發的《關(guan) 於(yu) 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網暴預警預防機製、強化網暴當事人保護、嚴(yan) 防網暴信息傳(chuan) 播擴散、依法從(cong) 嚴(yan) 處置處罰。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支振鋒:“壓實平台的主體(ti) 責任,要求平台盡到義(yi) 務、履行責任。比如說,平台在技術上建立網絡暴力內(nei) 容識別模型,能夠及時監測預警網絡暴力,遇到網絡暴力的情況之下,能夠有應急處置辦法。”

  在《通知》中,還從(cong) 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長效治理等方麵明確了對各地網信部門的具體(ti) 工作要求。

  為(wei) 了切實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網絡生態,在今年7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在征求意見稿中,不僅(jin) 對網絡暴力信息監測預警、網絡暴力信息處置和保護機製等有了更為(wei) 細致的規定,還強調了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專(zhuan) 家表示,這正是為(wei) 了進一步強化源頭預防。

  支振鋒:“把去年那個(ge) 通知上升為(wei) 規章,讓規定有了牙齒,能夠更好發揮作用。”

  除了壓實平台責任,落實監管部門職責的源頭治理之外,一旦發生網暴,當事人的權利又該如何維護呢?由於(yu) 網絡暴力往往由陌生人實施,網絡空間的匿名性和即時性,使得受害人在確認侵害人、收集證據等方麵存在更多困難,導致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這不僅(jin) 讓一些參與(yu) 網絡施暴的人肆無忌憚,也讓一些受害者維權困難。曾經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的穀女士在維權時,就曾麵臨(lin) 著搜集證據困難的情況。

  相對於(yu) 檢察機關(guan) 進行的公訴,刑事自訴意味著當事人需要自己去搜集證據,再提起訴訟,這對於(yu) 當事人來講難度非常大。

  支振鋒:“我們(men) 國家圍繞網絡暴力已經有比較健全的法律體(ti) 係了,但是由於(yu) 網絡侮辱、網絡誹謗、網絡暴力的特殊性,不容易找到侵權人,不容易提取證據、固定證據、提交證據,所以導致網絡暴力受害者的維權在最後一個(ge) 過程中遇到了堵點。”

  穀女士在維權過程中也遭遇了這樣的堵點,但是她的案件在2020年12月出現重大轉機,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指導下,餘(yu) 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警方對郎某某、何某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zhen) 查,該案由自訴轉為(wei) 公訴。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餘(yu) 杭區人民法院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liang) 年。

  從(cong) 過往的案例看,依法治“暴”,必須有效降低受害者維權成本,建立快速打擊機製,讓網暴受害者不再“一個(ge) 人戰鬥”。

  在今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的《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對於(yu) 網絡侮辱、誹謗以及適用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等其他罪名處理的網絡暴力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wei) 公安機關(guan) 應當立案偵(zhen) 查而不立案偵(zhen) 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wei) 公安機關(guan) 應當立案偵(zhen) 查而不立案偵(zhen) 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guan) 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wei) 公安機關(guan) 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guan) 立案,公安機關(guan) 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不僅(jin) 僅(jin) 是著力解決(jue) 網暴當事人搜集證據難的堵點,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依法適用侮辱、誹謗刑事案件的公訴程序。對於(yu) 嚴(yan) 重危害社會(hui) 秩序的網絡侮辱、誹謗犯罪,公安機關(guan) 應當依法及時立案。被害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原自訴人可以作為(wei) 被害人參與(yu) 訴訟。對於(yu) 網絡侮辱、誹謗行為(wei) ,被害人提起自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wei) 有關(guan) 行為(wei) 嚴(yan) 重危害社會(hui) 秩序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guan) 。

  支振鋒:“自訴轉公訴,由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訴,公安機關(guan) 進行偵(zhen) 查,受害者轉為(wei) 公訴案件的訴訟參與(yu) 人。這種情況對於(yu) 懲處網絡暴力,客觀上來講,維護網暴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有很大改觀、有很大幫助。以前講法不責眾(zhong) ,網絡暴力發起者、參與(yu) 者非常多,往往法不責眾(zhong) ,沒法一個(ge) 一個(ge) 找到,以後這種情況有可能得到改變。”

  互聯網的發展,讓網絡用戶獲得了更多元、更便捷的表達渠道,敲敲鍵盤就能發表意見,但是網絡空間一樣有道德底線,有法律紅線。肆意妄為(wei) 的攻擊謾罵、添油加醋的留言評論,即便是在網絡空間裏也一樣會(hui) 踩線,造成社會(hui) 危害。截至2022年底,我國網民規模已經達到了10.67億(yi) 。網絡空間是億(yi) 萬(wan) 網民共同的精神家園。遏製網絡暴力,既需要網絡平台負起責任,同時也需要作為(wei) 網民的你我都能自我約束,維護網絡文明,一旦遭遇網暴,也要依靠法治力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方共同努力,讓網絡空間更加天朗氣清、風清氣正。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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