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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規範公攤麵積的探索不妨再多一些

發布時間:2023-08-23 09:55: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史洪舉(ju)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莊豔在《檢察日報》撰文建議,製定詳細方案,完善各方標準,明確公攤區域,明確公攤麵積的最大比例、收費標準、測量方式,減少、避免相關(guan) 爭(zheng) 議。

  “有恒產(chan) 者有恒心”,能夠擁有一套舒心的住房,是不少人的現實需求。而商品房的實際使用麵積即套內(nei) 麵積顯然是事關(guan) 消費者切實利益的大事,探索商品房按照套內(nei) 麵積計價(jia) ,取消或者規範公攤麵積的做法,顯然有著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yi) 。

  當前,我國普遍實行由購房者分攤部分共有建築麵積的做法。2001年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建築麵積由套內(nei) 建築麵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麵積組成,套內(nei) 建築麵積部分為(wei) 獨立產(chan) 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麵積部分為(wei) 共有產(chan) 權,買(mai) 受人依法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這樣的做法並非全無道理,如小區內(nei) 的電梯、步梯、設備間、綠化等共有部分,也需要業(ye) 主買(mai) 單,畢竟每個(ge) 人都不是關(guan) 起門來過日子,合理使用公共部分可更好地發揮現代住宅小區的優(you) 勢。

  但一個(ge) 不容忽視的問題是,近年來,商品房公攤麵積呈擴大趨勢——從(cong) 最初的10%以下,到現在動輒20%、30%,甚至40%。這與(yu) 商品房提檔升級、增加電梯數量、公共區域麵積增加等因素有關(guan) ,更與(yu) 開發商公攤麵積計算不透明、暗箱操作等有關(guan) ,甚至與(yu) 標準缺失有關(guan) 。此前一則報道曾引發廣泛關(guan) 注:陝西西安的姬女士2020年購買(mai) 了一套商業(ye) 公寓,交房時發現合同上寫(xie) 明69平方米,37平方米是公攤麵積,比例超過50%,銷售人員卻表示,公攤沒有問題,符合國家規定,而當地住建局也表示公攤麵積占比沒有明文規定。

  毫不客氣地說,公攤麵積成為(wei) 糊塗賬,使得消費者買(mai) 房時對房屋情況無從(cong) 知曉,待到交房時才像拆盲盒一樣得知真相,這極大蠶食了消費者權益。同時,因為(wei) 公攤標準不明確,還容易產(chan) 生其他風險:一是開發商把錢花到挑高門廳、室外裝潢方麵,將小區打造得“高大上”,以刺激銷售,提高價(jia) 格,誘導業(ye) 主購買(mai) ,並讓所有業(ye) 主買(mai) 單;二是開發商可以虛標公攤麵積,譬如公共部分成本可能隻占房屋總麵積的20%,但開發商可以虛標為(wei) 25%,買(mai) 房者和監管部門難以查清;三是導致業(ye) 主長期被宰割,如業(ye) 主按照100平米總麵積繳納供暖費,實際享受的供暖麵積卻隻有70平米,電梯、小區綠化等公共部分則不需供暖,相當於(yu) 30平米的供暖費成了物業(ye) 的額外利潤。

  當然,也有觀點認為(wei) ,按建築麵積銷售是對業(ye) 主的保護,因為(wei) 公用部分也屬於(yu) 業(ye) 主所有。且無論按照哪種方法計算,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商會(hui) 把房價(jia) 調高來填補公攤麵積的費用。但這並不代表按公攤麵積計價(jia) 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按套內(nei) 麵積計價(jia) 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無疑更大。絕大多數商品都是按照淨含量計價(jia) 的,至少標明了淨含量。如一箱酒內(nei) 裝幾瓶,每瓶容量多少,多少度,都標注的一清二楚,就連因過度包裝飽受詬病的月餅等禮盒,消費者購買(mai) 時也會(hui) 知曉淨含量有多少,而非隻是購買(mai) 一個(ge) 盒子。

  故而,商品房按照套內(nei) 麵積計價(jia) 有著充分的理論基礎和現實意義(yi) 。當然,雖然按照套內(nei) 麵積計價(jia) 必然會(hui) 導致單價(jia) 上升,但這也可以理解,畢竟公共區域和公用設施客觀存在。但按套內(nei) 麵積計價(jia) 的最大優(you) 勢是,消費者能夠清楚地知道預售房屋的實際麵積,進而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近幾年,取消公攤麵積的呼聲一直不斷。2019年,媒體(ti) 曾發布《權威專(zhuan) 家回應“住宅建築應以套內(nei) 使用麵積進行交易”》,建議改革建築麵積的積弊。2021年、2022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取消公攤麵積”。雖然取消公攤麵積牽涉諸多利益,難度較大,但隻要有利於(yu) 購房者,有利於(yu) 促進公平交易製度,都有必要全力推進。即便一時難以取消公攤麵積,也應厘清公攤區域和標準,設定最大比例、計算標準、測量方式等,以減少、避免爭(zheng) 議;同時在消費者預定選購房屋時即明確套內(nei) 麵積,讓其有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被肆意蒙蔽、宰割。(史洪舉(ju) )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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