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新規落地

發布時間:2023-11-07 09:40:00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進一步完善商業(ye) 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

  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新規落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對外發布《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辦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為(wei) 全麵加強金融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原《資本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商業(ye) 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提升服務實體(ti) 經濟質效,形成了《資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全麵完善資本監管製度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原《資本辦法》實施十餘(yu) 年來,資本監管製度強化了銀行資本約束機製,增強了銀行經營穩健性和服務實體(ti) 經濟能力,也為(wei) 我國金融業(ye) 擴大對外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形勢和商業(ye) 銀行風險特征的發展變化,資本監管麵臨(lin) 一些新問題,有必要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

  同時,國際監管規則也發生了較大變化。2017年底,巴塞爾委員會(hui) 發布了《巴塞爾Ⅲ改革最終方案》,作為(wei) 全球銀行業(ye) 資本監管最低標準。我國作為(wei) 巴塞爾委員會(hui) 成員,需按要求實施相關(guan) 監管標準,並接受“監管一致性國際評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立足於(yu) 我國銀行業(ye) 實際情況,結合國際監管改革最新成果,對原《資本辦法》進行修訂,有利於(yu) 促進銀行持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引導銀行更好服務實體(ti) 經濟。”上述負責人說,《資本辦法》全麵完善資本監管製度,由正文和25個(ge) 附件組成,共計約35萬(wan) 字。正文重點突出總體(ti) 性、原則性和製度性要求。附件細化正文各項要求,明確具體(ti) 的計量規則、技術標準、監管措施、信息披露內(nei) 容等。

  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ti) 係

  從(cong) 具體(ti) 內(nei) 容看,《資本辦法》從(cong) 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ti) 係、全麵修訂風險加權資產(chan) 計量規則、確保風險權重的適用性和審慎性、強化監督檢查、提高信息披露標準等五方麵提出要求。其中,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ti) 係受到市場廣泛關(guan) 注。

  根據《資本辦法》,按照銀行規模和業(ye) 務複雜程度,商業(ye) 銀行被劃分為(wei) 三個(ge) 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ye) 務較多的銀行,劃為(wei) 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規模較小、跨境業(ye) 務較少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更小且無跨境業(ye) 務的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要求,引導其聚焦縣域和小微金融服務。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ye) 整體(ti) 穩健的前提下,激發中小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銀行合規成本。

  風險權重是維護資本監管審慎性的基石。上述負責人表示,風險權重的設定應客觀體(ti) 現表內(nei) 外業(ye) 務的風險實質,使資本充足率準確反映銀行整體(ti) 風險水平和持續經營能力。

  《資本辦法》全麵修訂風險加權資產(chan) 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nei) 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nei) 部模型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根據《資本辦法》,權重法重點優(you) 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如,針對房地產(chan) 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依據房產(chan) 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jia) 值比(LTV),設置多檔風險權重;限製內(nei) 部評級法使用範圍,校準風險參數。

  加大服務實體(ti) 經濟力度

  《資本辦法》強化監督檢查,優(you) 化壓力測試,深化第二支柱應用,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

  一方麵,參照國際標準,完善監督檢查內(nei) 容。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產(chan) 永久底線,替換原並行期資本底線安排;完善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風險評估要求,將國別、信息科技、氣候等風險納入其他風險的評估範圍。

  另一方麵,銜接國內(nei) 現行監管製度,促進政策落實。完善銀行賬簿利率、流動性、聲譽等風險的評估標準;強調全麵風險管理,將大額風險暴露納入集中度風險評估範圍,明確要求運用壓力測試工具,開展風險管理,確定資本加點要求。

  《資本辦法》將於(yu)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安排包括以下兩(liang) 方麵:一是對計入資本淨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期,其間逐步提高非信貸資產(chan) 損失準備最低要求,推動商業(ye) 銀行合理增提損失準備,平滑對資本淨額的影響。二是對信息披露設置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nei) 商業(ye) 銀行根據所屬檔次、係統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況,適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穩妥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穩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

  《資本辦法》實施後對銀行業(ye) 資本充足水平有哪些影響?上述負責人介紹,測算顯示,《資本辦法》實施後,銀行業(ye) 資本充足水平總體(ti) 穩定,平均資本充足率穩中有升。單家銀行因資產(chan) 類別差異導致資本充足率小幅變化,體(ti) 現了差異化監管要求,符合預期。

  上述負責人表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指導商業(ye) 銀行做好《資本辦法》實施工作,發揮資本要求對商業(ye) 銀行資源配置的導向性作用,引導銀行優(you) 化資產(chan) 結構,加大服務實體(ti) 經濟力度,以高質量發展為(wei) 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記者徐佩玉)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