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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氣質量有了新思路——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解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23-12-12 10:01: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記者 張蕾

  國務院日前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各項措施顯示,統籌兼顧空氣質量改善與(yu) 經濟高質量發展,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更加突出;同時釋放出從(cong) 發展路徑上思考大氣汙染防治未來方向的強烈信號。

  1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就《行動計劃》的有關(guan) 情況進行解讀,並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四個(ge) 明確”貫穿《行動計劃》始終

  劉炳江表示,作為(wei) 國家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後發布的第三個(ge) “大氣十條”,《行動計劃》的主要內(nei) 容可以概括為(wei) “四個(ge) 明確”——

  明確了總體(ti) 思路。“《行動計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wei) 核心,以減少重汙染天氣和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wei) 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wei) 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汙,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汙染防治路徑,紮實推進產(chan) 業(ye) 、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多贏。”

  明確了改善目標。“《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率控製在1%以內(nei) ;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總量均下降10%以上。同時,對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了優(you) 化調整,並分別提出改善目標,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ti) 達標,北京市控製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nei) 。”

  明確了重點任務。“《行動計劃》提出9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優(you) 化產(chan) 業(ye) 結構,促進產(chan) 業(ye) 產(chan) 品綠色升級;二是優(you) 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you) 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ti) 係;四是強化麵源汙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五是強化多汙染物減排,切實降低排放強度;六是加強機製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ti) 係;七是加強能力建設,嚴(yan) 格執法監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ti) 係,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九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

  明確了責任落實。“《行動計劃》強調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全麵領導,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空氣質量負總責。嚴(yan) 格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wei)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實施全民行動,動員社會(hui) 各界廣泛參與(yu) 大氣環境保護,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新任務、新問題有新思路、新做法

  與(yu) 以往相比,《行動計劃》在麵臨(lin) 形勢、治理思路、治理重點和具體(ti) 措施上有什麽(me) 不同?

  劉炳江表示,我國已成為(wei) 世界上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但是空氣質量從(cong) 量變到質變的拐點尚未到來,重汙染天氣仍然多發頻發,“產(chan) 業(ye) 結構偏重化工、能源結構偏煤炭、運輸結構偏公路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此外,我國對二氧化硫的治理比較徹底和成功,但是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治理還在路上,尤其是氣象條件給空氣質量改善帶來了很大不確定性。

  麵對這些新任務與(yu) 新問題,劉炳江指出,《行動計劃》不僅(jin) 傳(chuan) 承、延續了過去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還出台了不少新的解決(jue) 思路與(yu) 特色做法:一是突出工作重點,堅持以改善PM2.5為(wei) 主線(當前我國空氣質量汙染仍以PM2.5為(wei) 主要矛盾),明確PM2.5的下降目標;二是堅持係統治汙,大力協同推進產(chan) 業(ye) 、能源、交通結構的調整,尤其是交通領域的低碳綠色轉型發展,突出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多汙染物協同減排;三是強化聯防聯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已經由“2+26”城市變為(wei) “2+36”城市,長三角與(yu) 京津冀基本上協同打通,整體(ti) 解決(jue) 東(dong) 部地區的大氣汙染。

   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是重點

  來自生態環境部的監測數據顯示:氮氧化物是拉動PM2.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而移動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貢獻者。為(wei) 此,《行動計劃》比以往更加突出交通領域的綠色低碳轉型,並在發展綠色交通運輸體(ti) 係方麵出台了一些舉(ju) 措。“《行動計劃》關(guan) 於(yu) 交通源措施的數據量化指標很多,原來是從(cong) 點上找經驗、開辟新路徑,現在到了全麵治理時期。”劉炳江表示。

  劉炳江介紹,在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眾(zhong) 多具體(ti) 措施中,有“四個(ge) 更加”值得關(guan) 注。

  第一,貨運結構調整更加聚焦關(guan) 鍵領域。“對於(yu) 煤炭領域,強化煤炭主產(chan) 區煤炭和焦炭中長距離的運輸要求,鐵路運輸比例力爭(zheng) 達到90%。同時,探索將清潔運輸作為(wei) 煤炭等行業(ye) 項目的審核和監管重點,實現煤炭清潔運輸‘上遊監管’。對於(yu) 重點行業(ye) 領域,擴展鐵路專(zhuan) 用線建設範圍,明確年貨運量在150萬(wan) 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ye) 、儲(chu) 煤基地以及煤礦、鋼鐵、火電、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業(ye) 的建設要求。對於(yu) 港口領域,在重點區域港口的基礎上,增加粵港澳大灣區沿海主要港口鐵礦石、焦炭清潔運輸的比例要求,力爭(zheng) 達到80%。”

  第二,機動車清潔發展更加強調新能源化。“抓好公共領域的車輛和重型貨車兩(liang) 個(ge) 重點,促進清潔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對公共領域車輛,要求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於(yu) 80%;對中重型貨車,提出發展零排放貨車的要求。”

  第三,非道路移動源更加強化綜合治理。“對於(yu) 新能源替代和老舊車輛淘汰都有非常具體(ti) 的要求,可操作可實現。”

  第四,成品油質量更加突出全鏈條監管。“為(wei) 保證油品質量,《行動計劃》要求有關(guan) 部門對進口、生產(chan) 、倉(cang) 儲(chu) 、銷售、運輸、使用六個(ge) 環節進行全程監管,堅決(jue) 打擊將非標油作為(wei) 發動機燃料的銷售行為(wei) 。”

  (光明日報北京12月11日電)

  《光明日報》(2023年12月12日 09版)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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