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退改機票“霸王條款”何時休

發布時間:2024-02-06 15:28:00來源: 廣州日報

  “1200元機票錢一分不退,隻退燃油基建費和訂酒店的錢。”在新疆烏(wu) 魯木齊工作的吳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花1601元在某在線旅遊平台預訂了“機票+酒店”套餐後想要取消訂單,卻發現1200元的機票費用不能退,她覺得非常不合理。(2月5日《工人日報》)

  這不是第一例因退改機票引發糾紛的案例。近年來,特價(jia) 票退改難、機票搭售“默認套餐”等問題飽受詬病,對相關(guan) 平台的投訴也比比皆是。惹得消費者煩心不已的,歸根結底是兩(liang) 個(ge) 問題。其一,退改難、手續費昂貴。從(cong) 實際出發,旅客一時看錯或偶有急事需要改簽、退票再正常不過,但哪怕是剛買(mai) 完就退票、提前一兩(liang) 月退改,有時都難以退回原款的零頭。客服的一句“公司規定”或“消費者需自己看清再購票”,看似有理有據,實則就是話術而已。其二,退改提示不明顯、退改收費不清晰。比如上述新聞中的吳女士,在購買(mai) 套餐時就未曾看到不能改簽、不退機票錢的提示。退一步說,哪怕真有提醒,如此條款也是霸王條款。

  事實上,2018年民航局就曾發布通知,要求航空公司退改簽的費用明碼標價(jia) ,執行階梯費率,一律取消特價(jia) 機票不能退改簽的條款。那為(wei) 何這些霸王條款依然“野火燒不盡”?說到底,所謂“明碼標價(jia) ”“階梯費率”等要求還是不夠明確,讓部分航司有空可鑽,把相關(guan) 條款標注得遮遮掩掩,還默認折扣機票“折扣多手續費也高”等原則,硬生生將此類手續費也變成了一項收入。要真正保護消費者權益,相關(guan) 部門還須加強監管,讓航司、平台將收費標準說得明明白白,讓旅客有章可循,而不是依靠投訴多、堅持久來解決(jue) 問題。

  (廣州日報皇甫思逸)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