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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門票“秒沒”,“票務”那兒大把

發布時間:2024-02-26 10:00:00來源: 經濟日報

  價(jia) 格被炒數倍 專(zhuan) 家稱“票務”與(yu) “黃牛”無異應予以禁止

  “時間一到,我瘋狂點手機,結果剛點進購買(mai) 頁麵就顯示票已售罄了。”

  為(wei) 了看一場偶像的演唱會(hui) ,廣東(dong) 湛江的陳女士拜托數十位好友為(wei) 自己搶票。提前錄入個(ge) 人身份信息、選擇購票場次和價(jia) 格區間,按照售票頁麵的操作指引,陳女士及所有幫忙搶票的好友都提前做好了準備,然而一切努力都在門票開售後幾秒時間內(nei) 宣告失敗。

  陳女士發現,自己認識的所有該明星粉絲(si) 都沒搶到票,卻有人自稱“票務”以溢價(jia) 幾千元的價(jia) 格向外兜售這場演唱會(hui) 的門票。“我點進這些所謂‘票務’的個(ge) 人賬號首頁,發現有人在演唱會(hui) 門票正式開售前,就已經開始高價(jia) 賣票,票的數量還不少。”陳女士感到不忿,“什麽(me) ‘票務’,這溢價(jia) 不就是‘黃牛’嗎?”

  近日,多位大牌歌手演唱會(hui) 門票開售,基本都是“秒沒”。不少網友在感歎演唱會(hui) 門票難搶的同時,一批自稱“票務”的賬號在網絡上湧現,宣稱自己“手中有票,能接受價(jia) 格的來”。這些所謂“票務”都並非官方售票平台,他們(men) 宣稱自己絕非“黃牛”,貨源來自官方,價(jia) 位則是行業(ye) 內(nei) 的統一定價(jia) 。一些熱門演唱會(hui) 門票,“票務”售價(jia) 往往高出原價(jia) 數倍。且與(yu) 官方售票渠道不同的是,“票務”不僅(jin) 可以提前售票,而且無視購買(mai) 名額限製,還可以提前選座。

  這些所謂的“票務”究竟是不是“黃牛”?如果其“從(cong) 官方拿票”屬實,是否違法?帶著這些問題,《法治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溢價(jia) 數倍還能選座

  自稱正規非“黃牛”

  1月15日下午,距離14時還差幾分鍾,陳女士就焦急地捧著手機,不敢離開售票頁麵一秒。14時剛到,她立刻拚命點擊搶票鍵,但明明信息都已提前填好,頁麵卻總是彈出“信息有誤”,反複點進又彈出幾秒後,頁麵顯示門票“已售罄”。

  陳女士提前聯係好的多名親(qin) 友也遭遇了同樣的情況:要麽(me) 顯示“信息有誤”,要麽(me) 點選座位毫無反應。總之,數十人搶一張票,竟無一成功。

  更令陳女士憤怒的是,她瀏覽社交平台發現,不少“票務”在放票前就已經對外銷售該場演唱會(hui) 門票,甚至放話“到時候買(mai) 不到就不是這個(ge) 價(jia) 了”。還有不少“票務”在門票已售罄後仍稱自己手中“各個(ge) 價(jia) 位的票都有,好位置”。而官方售票平台上限購一張的限製,在“票務”那裏完全沒有。

  “原價(jia) 480元的票,在那些‘票務’手上已經炒到了2200元。甚至能買(mai) 到第一排的座位,原價(jia) 1080元的票賣5300元。”陳女士說,她一搜演唱會(hui) 信息,基本全是“票務”在宣傳(chuan) ,價(jia) 格都大同小異,甚至有“票務”直言“同行都是這個(ge) 價(jia) ,價(jia) 格比我們(men) 低不少的都是騙子”。

  記者近日在多個(ge) 社交平台上檢索關(guan) 鍵詞“票務”,發現不少自稱“票務”的賬號在宣傳(chuan) 、銷售演唱會(hui) 門票。不少“秒沒”的熱門演唱會(hui) 門票,在“票務”那裏各種價(jia) 位的票都有,“別問,都有,能接受價(jia) 格的來”。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所謂“票務”都並非演唱會(hui) 官方指定的銷售平台。有“票務”賬號發文稱:“票務並不是黃牛,我們(men) 的票都是主辦方提供的,按照市場定價(jia) ,雖然不是官方售票,但是手上有的票都是主辦方讚助出來或者買(mai) 過來的。至於(yu) 為(wei) 什麽(me) 你搶不到票,而票務卻有那麽(me) 多票?因為(wei) 官網上隻會(hui) 開放30%左右的票,另外70%的票大多都賣給了票務公司。”

  據這些“票務”稱,他們(men) 手中拿到的票可分為(wei) 邀請函、錄信息和普通票三類。普通票,是主辦方提前預留,未在官方售票平台開售的紙質門票。邀請函和錄信息為(wei) 內(nei) 部票,數額少,價(jia) 格貴。這兩(liang) 類票性質相似,前者為(wei) 紙質票,後者為(wei) 電子票,紙質票掃碼後也需錄入信息。

  記者比對了一些“秒沒”的演唱會(hui) 門票售價(jia) 情況,發現“票務”手中都有大量餘(yu) 票,且票價(jia) 要高出原價(jia) 數倍。例如,周傑倫(lun) 杭州演唱會(hui) ,官方售價(jia) 2000元的內(nei) 場票,一名為(wei) “凰樂(le) 文化票務”賣6599元,如果想要指定位置到內(nei) 場中間前10排,價(jia) 格則為(wei) 1萬(wan) 元以上,最貴的內(nei) 場中間第一排20座內(nei) ,售價(jia) 2萬(wan) 餘(yu) 元。在官方售票平台上,該場次演唱會(hui) 每人限購兩(liang) 張,但在“票務”那裏,不僅(jin) 沒有限購要求,而且“保證連坐”。

  “我們(men) 拿票也是需要錢的,按照市場情況來,熱門演出肯定要比原價(jia) 高不少。隻要你出得起錢,我們(men) 還能帶你進演唱會(hui) 後台跟明星接觸。”一名“票務”這樣告訴記者。

  不少網友表示質疑:“都說要打擊‘黃牛’,不就是為(wei) 了維護票務市場穩定,這些人自稱‘票務’,但高價(jia) 賣票、擾亂(luan) 市場,難道說自己不是‘黃牛’就合法嗎?這種行為(wei) 不該打擊嗎?”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馬麗(li) 紅告訴記者,法律上判斷一個(ge) 行為(wei) 合法與(yu) 否,主要看其實質法律行為(wei) ,而非名義(yi) 法律行為(wei) 。所謂“票務”如果沒有合法的營業(ye) 資質以及銷售演出票的合同依據,隻是通過非正規手段賺取票款差價(jia) 牟取利益的,與(yu) “黃牛”行為(wei) 並無差別。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倒賣文藝演出票的,應當處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在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甄景善看來,這些自稱“票務”進行門票倒賣的行為(wei) 和“黃牛”並無實質性差別,甚至可以說這些所謂的“票務”屬於(yu) 新形態的“黃牛”。“黃牛”所從(cong) 事的倒賣票證的行為(wei) 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luan) 了市場秩序,被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這些所謂的“票務”,所從(cong) 事的倒賣門票行為(wei) 與(yu) 黃牛基本相同。即使如“票務”所言,其所倒賣的門票來源於(yu) 主辦方,但基於(yu) 其並無相關(guan) 的票務經營資質,也並非主辦單位明示的票務代理機構,而且其高價(jia) 售票的行為(wei) 同樣擾亂(luan) 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對於(yu) “票務”倒賣門票的行為(wei) 也應當予以禁止。

  甄景善說,根據文化和旅遊部頒布的《演出票務係統服務及技術規範》,演出票務是指演出票售賣、退換和核驗等經營行為(wei) 的總稱。但如今網絡上湧現的所謂“票務”與(yu) 上述法律概念上的票務並非同一事物,這些所謂的“票務”所從(cong) 事的行為(wei) 並非合法經營行為(wei) ,且為(wei) 我國法律所禁止,從(cong) 這個(ge) 角度上來講,所謂“票務”是一個(ge) 偽(wei) 命題。

  廣招代理層層分級

  炒票違反公平原則

  記者調查發現,在社交平台上活躍的所謂“票務”主要分為(wei) 兩(liang) 類。

  一種是自稱“票務”,稱其是正經公司、工作室,但根據其所提供的名稱並不能查詢到相關(guan) 注冊(ce) 信息。記者在社交平台與(yu) 一名為(wei) “娛樂(le) 票務”的個(ge) 人賬號取得聯係,添加其私人聊天賬號後被拉進一“搶票群”,群裏已有300多人,不時滾動刷屏演唱會(hui) 搶票任務。

  2月2日,周傑倫(lun) 、張學友、林俊傑、李宗盛等多位明星演唱會(hui) 門票同日開售。“搶票群”裏一時熱鬧非凡。“娛樂(le) 票務”作為(wei) 群主不時發來訂單——消費者個(ge) 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購票需求,要求群內(nei) 所有人一齊幫搶,搶到後再私聊其確認。據一位群友說,群內(nei) 有人搶到票,可能會(hui) 給80元到200元不等的“獎金”,但該“票務”再往外賣票價(jia) 格“可就高了不止一點兒(er) ”。

  還有一種“票務”,有自己的官方社交賬號,甚至還有平台的“票務”身份認證,但其經營範圍類別與(yu) 娛樂(le) 演出票務並無關(guan) 係或者經營範圍類別繁雜。例如,一身份認證是票務代理公司的“小義(yi) 票務代理”,其經營範圍類別包括:戶外用品銷售,禮品花卉銷售,化妝品零售,鞋帽零售,票務代理服務,航空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旅客票務代理(除許可業(ye) 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製的項目)等。

  與(yu) 這類“票務”聯係後,記者發現,這些“票務”不僅(jin) 對外銷售演唱會(hui) 等經營性門票,而且廣招票務代理。一名為(wei) “三月票務”的賬號說:“要成為(wei) 票務代理可以選擇交一定代理費,直接拿到代理價(jia) 格,或者不用交費,在社交平台上用我給的價(jia) 格發廣告,接到兩(liang) 單後自動升級為(wei) 代理,拿到代理價(jia) 格。”經谘詢,不同“票務”索要的代理費在200元到600元不等。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發帖稱“票務代理是個(ge) 大坑”。廣州網友“嗶哩吧啦”抱怨道:“當那些人的代理充其量就是給上級打市場的。最源頭的‘票務’拿了票之後,廣招代理層層報價(jia) ,要賺錢,下級就得在前一級的價(jia) 格基礎上加價(jia) ,要買(mai) 票的人肯定會(hui) 選價(jia) 格低的資曆老的‘票務’。那些‘票務’招那麽(me) 多代理,就是為(wei) 了形成價(jia) 格差,變相推銷自己。”

  從(cong) 調查情況來看,所謂“票務”通常是和消費者私下轉賬交易,美其名曰“不信任就別來”,少數人設置了自己的小程序、公眾(zhong) 號,但如需進行退票、維權等操作,則很難與(yu) 對方溝通。

  “我看了不少演唱會(hui) ,也接觸過不少‘票務’,這些人無一例外都不願意走平台,或者就是在自己經營的小程序上下單,但下單就要收手續費和服務費,且一旦下單,後續出現問題要想退款還要扣除不菲的手續費。”天津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有一次在一名為(wei) “摩天輪”的“票務”小程序上下單了周傑倫(lun) 演唱會(hui) 的門票,原價(jia) 700元門票加價(jia) 2000多元。結果之後因故需要退票,卻被平台扣除20%的手續費,“扣的手續費快趕上一張原價(jia) 票錢了”。

  甄景善認為(wei) ,部分“黃牛”“票務”采取違法技術手段搶票,主辦方或票務代理機構與(yu) “黃牛”“票務”內(nei) 外勾結,大幅降低公開售票比例等,這種情況下,往往會(hui) 出現官方售票渠道“秒沒”,而“黃牛”“票務”手中卻票源充足的情形。該種情形不僅(jin) 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更是對市場秩序的嚴(yan) 重破壞。

  如果“票務”手上的票“都是主辦方讚助出來或者買(mai) 過來的”情況屬實,那麽(me) 相關(guan) 主辦方是否存在問題?除官方平台外,主辦方是否能將演唱會(hui) 門票主動給與(yu) 或售予二級票販?

  馬麗(li) 紅認為(wei) ,主辦方作為(wei) 經營主體(ti) ,將演出票通過贈與(yu) 或者轉售方式交予第三方即形成買(mai) 賣合同關(guan) 係,但即便合同有效,也存在因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被處罰的可能性。

  北京市文化娛樂(le) 法學會(hui) 常務理事、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董媛媛說,主辦方將門票主動售予二級票販,如果使得麵向公眾(zhong) 銷售門票數量低於(yu) 核準數量的85%,或者為(wei) 倒賣門票提供了便利,那麽(me) 就可能會(hui) 依照《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定》被認定為(wei) 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ti) 。

  放票數須公開透明

  完善實名入場製度

  2023年9月,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ye) 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加強對演出票務銷售平台的管理,依法處置未履行核驗票務經營單位資質及演出批準文件義(yi) 務、為(wei) 倒賣門票提供服務等違規行為(wei) 。同時,公安機關(guan) 要加大對倒賣演出票證的打擊整治力度,全麵收集網上網下倒賣炒作票證信息,及時發現加價(jia) 、變相加價(jia) 銷售票證的線索,嚴(yan) 厲打擊網上網下倒票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按照上述規定,演出舉(ju) 辦單位麵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yu) 核準觀眾(zhong) 數量的85%。演出舉(ju) 辦單位除自行經營演出票務外,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演出票務經營單位經營本單位營業(ye) 性演出門票,應當明示其授權的票務代理機構,引導消費者從(cong) 合法渠道購買(mai) 門票,應當履行告知義(yi) 務,告知消費者購票、入場和退票規則。

  然而,實踐中,是否達到了85%門票數量似乎很難衡量。記者近日瀏覽多個(ge) 官方售票平台發現,多場演唱會(hui) 售票頁麵並未標明售票數量。例如,林俊傑近期將先後在成都、杭州、福州、天津等地開演唱會(hui) ,官方售票平台為(wei) 大麥、貓眼等。但4地共8場演唱會(hui) 中,僅(jin) 成都場次公布了官方售票平台的可售總張數,兩(liang) 平台相加合計4萬(wan) 餘(yu) 張,但全場總票數一共多少,不得而知。

  在受訪專(zhuan) 家看來,演唱會(hui) 門票放票數不夠透明,讓倒票的“黃牛”“票務”有機可乘。

  甄景善建議,要加強票源管理,保障演出舉(ju) 辦單位麵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yu) 核準觀眾(zhong) 數量的85%,督促演出舉(ju) 辦單位、演出票務銷售平台將大型演出活動的票務信息實時傳(chuan) 輸至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yu) 服務平台,並依法公示票務銷售數量、票價(jia) 等情況,避免演出舉(ju) 辦單位為(wei) 牟取高額利潤與(yu) “票務”暗中勾結,從(cong) 源頭上減少“票務”倒賣門票的可能性。

  “對於(yu) 剩餘(yu) 極少部分允許不公開銷售的工作票、轉贈票,由於(yu) 多為(wei) 紙質形式發放,票麵信息並不與(yu) 使用者直接關(guan) 聯,因此往往是‘票務’倒賣門票的重要來源。對於(yu) 此類票源可以實行登記製,並密切監測票源流向,實現可溯源管理。”甄景善說,同時強化實名製管理,規範售票環節,嚴(yan) 格落實購票、驗票實名製,並設置個(ge) 人單場次購票上限,縮小“票務”搶票後高價(jia) 倒賣的空間,但在強化實名製的同時也需要完善退改製度。

  除加強票源管理外,董媛媛建議,演出舉(ju) 辦單位應當選取具備合法資質的票務平台,且要秉承誠實信用原則,避免為(wei) 了從(cong) 中獲利而將門票售予票販、為(wei) 其倒賣門票提供便利。大型演出活動應當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製度,保證購票人與(yu) 入場人身份信息一致。演出舉(ju) 辦單位還應當履行告知義(yi) 務,明示其授權的票務代理機構,引導消費者從(cong) 合法渠道購買(mai) 門票。

  她還提出,對於(yu) 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以及公安部門來說,應當加強對演出主辦單位、演出票務銷售平台的指導和管理,除了要督促其秉承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相應實名製義(yi) 務、告知義(yi) 務之外,還要加強對其實施的為(wei) 倒賣門票提供便利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查處和懲治。

  “各方要主動而為(wei) ,多方出擊,形成合力。”馬麗(li) 紅說,主辦方要完善售票機製,銷售行為(wei) 盡量做到公開透明,按照通知要求實行實名製購票;監管方要做好事前監管防範和事中監督,引導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票;要暢通舉(ju) 報渠道;消費者也應自覺抵製“黃牛票”,主動舉(ju) 報加價(jia) 行為(wei) 。 (記者 孫天驕)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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